■吳羊璧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做的大事還有一件,就是設郡縣制。這也是影響長遠的。
當「萬國」的時期,一國可能比縣郡還小;「七國」時期,每個國家不算很大,可以由國王直接統治。但是統一之後,地域大了,人口多了,政務多了,每件事由中央直接統治是不行的,要分層。中央之下最重要的層次,就是郡縣。
在行政管理上,郡縣制是適合以後的大國家的。而在同時,還在私有財產(那時主要是土地、田)方面起了一個重大的變化,那就是「除井田,民得買賣」(《漢書.食貨志》)。
以前的土地都屬於帝王,但是現在不屬於那些王了,可能是分散了,成為眾多的小地主。在這轉換期間,沒有土地的農民比在井田制時生活得還要痛苦,因為那些小地主的貪婪更無止境,《漢書.食貨志》有一大段文字,把當時的情況敘述得很具體:
「秦……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又專川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伍。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
新地主們過度的貪婪,都要過王侯帝王般的生活了。「里」是很小的單位,但是「里有公侯之富」,而「邑」則「有人君之尊」,中國的封建制度開始得是這樣慘烈。貧民無法生活,只有逃亡,上山,成為盜賊。
而這時候,最高層的秦始皇則為自己大興土木,「高為台榭,大為苑囿,遠為馳道」(淮南子),「遣蒙恬築長城,東西數千里;暴兵露師,常數十萬,死者不可勝數,僵屍千里,流血頃畝,百姓力竭,欲為亂者十家而五」(《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終於陳勝一造反,「為天下先倡,天下從之如流水」(《漢書.晁錯傳》)。
關於郡縣制帶來的豪民暴富,貧民無以為生,柳宗元的《封建論》有這樣的觀點:「失在於政,不在於制」,「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主要在於當時一層一層的暴戾剝削,加上「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漢書.食貨志》)。這就是強大的秦朝為甚麼似乎崩潰迅速得出人意料的原因。
秦始皇能不能夠避免這種失敗呢?《史記.主父偃傳》說,是可以的,如果:
「向使秦緩其刑罰,薄賦斂,省繇役,貴仁義,賤權利,上篤厚,下智巧,變風易俗,化於海內,則世世必安矣」。
《主父偃傳》這幾句話,其實不只對秦朝有用,對各個朝代的君主都有用,真的能夠做到「薄賦斂、省繇役」,那段時間社會就會穩定。
這段話中,還著重表達了道德上的要求。就是要建立起一種的風尚。要人們重視仁義(貴仁義),不要著重追逐權利(賤權利),把篤厚看做上等行為(上篤厚),取巧與小聰明的行為不足取(下智巧)。能夠在社會上建立起這樣的風氣,當然是極好的,使社會從根本上安定。戰國時期,大概談不上這樣的要求,在統一以後,這種要求是提出來了。主父偃體會到了這樣的必要,提了出來。不過那時秦始皇做不到,所以不說「世世必安」,二世也短促。
劉邦建立漢朝以後,董仲舒提倡儒學,也是為社會建立道德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