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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國
從住了近十年的地方被迫搬遷之後,才驀然發覺,原來我過去住的地方,可以說是一處豪宅。但是,這個豪宅,租金還不到十元港幣一呎。這樣的租金,現在還能到哪裡找到?答案是可能在最偏遠的地方還不知道有無可能。因為在我原來住處附近住宅的租金,早已是二十元以上一呎了。而且要找到二十元一呎的,恐怕比中六合彩還難。因此,我只能租到比以前少了一半空間的住所,也就是說,原來我有幸,以前住的是相當於豪宅,如今,只能住蝸居了。
其實,豪宅以前很多,因為像舊式的唐樓,都是大面積,樓頂高,除了要走樓梯不能乘電梯之外,可以說是豪宅了。像我以前租住的十一層大樓,沒有大廈名字,但是也可以算是樓頂高大面積的豪宅。
可惜唐樓和這些大廈在香港已經愈來愈少了,因為都被收購去重建更新更高更多戶的蝸居了。就像我住的那棟大樓一樣,重建後,相信絕對不會是高樓頂大面積的住所,而是一戶戶的蝸居。也許,這些蝸居會被稱為豪宅也不一定。
因為如今的豪宅定義,就是裝潢豪華,價錢貴得像豪宅,內裡的面積,事實上是蝸居而已。
蝸居而被稱為豪宅,事實上並不是對居住的人而言,而是對炒賣的人而言。豪宅升值快而大也。就這層意義來說,像我這種中產階層以前住得起的豪宅,已經消失了,只能住得起蝸居而已。未來,中產階層就注定要住蝸居了。所以,蝸居既是現實,也是一種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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