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陣營
■2006年「部分遺囑」見證人王永祥簽署文件時,「瞥一瞥眼」,其記憶質素受質疑。
■陳振聰很富有,案件可能引起公眾關注,偽造遺囑須承受極大風險,陳不會冒險。
■2006年遺囑的龔如心簽名倘屬偽造,臨摹者不會在文件摺痕上簽名。
■陳振聰收到2006年遺囑後兩天,向妻子譚妙清展示,陳不可能於兩天內找到臨摹者「做假」偽冒見證人簽名。
■2006年遺囑的筆痕與「過底紙」重疊,若陳振聰偽造遺囑,不可能把「過底紙」呈堂。
■龔如心先後3次把6.88億元給予陳振聰,但2006年「部分遺囑」只給1,000萬元予陳,做法侮辱及荒謬。
■龔、陳是親密愛人,龔如心會把遺產留給陳振聰。
華懋慈善基金陣營
■王永祥能夠清楚講出文件沒有residue及remainder(剩餘遺產部分)等字眼,反映其記憶全面。
■原審法官林文瀚指陳振聰為達目的,願意付出任何代價。2006年遺囑於當年10月訂立,龔如心5個月後病逝,陳振聰有足夠時間查探其他人有否遺囑副本,並保留遺囑作籌碼。
■可能龔如心習慣簽署文件後將其對摺及放入信封,之後交予陳振聰,臨摹者偽冒簽名後,也「有樣學樣」對摺2006年遺囑。
■筆跡專家曾供稱指,香港有許多富純熟技術的臨摹者。
■偽冒者這樣做或有其原因,陳振聰可能有所隱瞞或說謊。
■2006年遺囑可能只是風水遺囑,1,000萬元只是酬金。
■龔如心非常重視與丈夫攜手創立的華懋王國,而且重視慈善,絕不會把華懋王國及巨額遺產交給陳振聰。
資料來源:龔、陳雙方陳辭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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