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內地新來港婦人在上水河上鄉路接4歲騎單車兒子放學,2人橫過校外馬路時剛有一輛貨車駛至,但貨車因煞車系統失靈撞到該對母子,29歲母親傷重死亡,4歲稚子重傷。涉案貨車司機早前認罪,法官斥責他明知煞車系統有問題,仍選擇駕駛該車,行為自私,造成人命傷亡,罪責嚴重,判其入獄3年7個月及停牌5年。
官責煞車失靈仍駕車自私
48歲男被告譚祖培,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2項使用欠妥車輛罪名。暫委法官錢禮判刑時斥責,被告1986年考獲車牌,1989年起任職業司機,是有22年經驗的職業司機,惟他在意外中明知肇事貨車的煞車系統有問題一段時間,仍選擇駕駛該車。意外發生在學校附近,有明顯標示提醒駕駛者要小心駕駛,惟被告仍沒有減速行車。
法官續指,雖然被告沒有超速或醉酒駕駛,但如肇事貨車煞車系統沒有失靈,意外是可避免。考慮到被告本身駕駛紀錄良好,沒有案底,育有一對子女,為家中經濟支柱,意外後感後悔,對死者家人道歉,表示不敢駕車,遂酌量調整刑期。
被告過往有超速、無展示有效牌照及違反交通指示3次定額罰款紀錄。案情指,持單程證來港的女死者徐海林(29歲),於去年1月19日中午,接4歲踏小童單車的獨子放學,母子2人橫過校前馬路時,被告駕車駛至欲踏腳掣煞車,惟煞車系統失靈,車輛滑行22米後撞向母子。徐身體多處受傷送院不治,兒子則盆骨骨折、右手被輾、腎臟輕微撕裂等,經6次大小手術後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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