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支聯會常委李耀基,涉去年於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擺放2件藝術品時,未有申請娛樂牌照,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預審,李繼續否認票控,案件押後至4月11日審訊。
傳票內容指,李耀基(24歲)於去年5月29日上午,未獲牌照而使用銅鑼灣時代廣場鐘樓下的公眾休憩空間展覽2件藝術品,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李透露已聘大律師作代表,並將以人權法作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