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早前港島西半山干德道38號單位銷售出現問題,由「貨不對辦」引伸出涉嫌違規改裝單位廚房設計,再一次突顯消費者買樓欠保障的問題。
事緣西半山干德道38號屬不受限制地契的舊樓重建項目,俗稱「舊契」的發展項目,發展商起樓後,縱使以預售樓花形式公開發售,也不用先取得地政總署的「預售樓花同意書」,即不受有關條款規限,而發展商亦非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成員,故亦不受商會頒布的銷售指引所約束,例如不用先公布售價單、不用向準買家派發售樓書等,甚麼九招十二式對這個樓盤銷售起不到任何規管作用。這類舊契重建項目的銷售行為可說是「無皇管」。
自去年政府放寬強制拍賣舊樓的限制,對某些類別舊樓而言,只需持有八成業權便可強制拍賣,坊間收購舊樓活動隨即活躍起來,特別是單幢舊樓,筆者預計未來這類舊契重建項目將會有增無減,若這情況持續得不到改善,發展商可以「無法無天」地賣樓,消費者權益毫無保障,民怨將更加沸騰!
立法是最好的保障。鑑於過去多次發展商以不盡不實的資料誤導消費者,有的誇張樓盤的地理位置為香港市中心;有的誇大單位的實用面積、縮細窗台面積;有的隱瞞樓盤附近設有厭惡性公共設施;有的隱瞞準業主日後維修保養公共地方的責任,各式各樣,政府實有必要盡快立法,以便規管所有一手樓銷售,包括這類舊契重建的住宅項目也須受監管,避免「無皇管」情況持續下去。
政府現已成立立法督導委員會,研究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預計今年十月才公布研究結果,還要寫成白紙草案,諮詢市民意見,再經幾個月研究才有機會向立法會提交藍紙草案,但立法會任期將於2012年年中屆滿,若政府拖延提出法案,過了是屆任期,便要於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後,才可重新上路,到時或許會被束之高閣,就像當年政府提出白紙草案後不了了之。
筆者熱切期望政府今次是認真的下定決心要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只要政府參考現時「預售樓花同意書」的規限,再作適當修訂,使其涵蓋所有一手樓銷售,包括已建成及未建成單位,提出立法建議內容,便可於今年暑假推出白紙草案,諮詢市民意見,有望於今年11月或12月提交藍紙草案。筆者相信,是屆立法會定必加倍努力,於任期屆滿,即2012年7月中前完成審議立法工作。
在立法前的過渡期,為保障小業主的知情權,免易遭誤導,筆者要求地政總署於其網頁上載各分區內受規管地契的地段,讓公眾可以查核新樓盤是否在名單內,若不屬受規管地契,便要加倍留意銷售細節。地監局亦應規定地產代理在銷售舊契一手樓住宅單位時,須向地監局呈交地產代理自製的宣傳單張,讓地監局審核有否存在可能誤導的資料,以及須向準買家清楚解說舊契一手樓住宅單位的買賣風險,由準買家考慮應否另聘律師代表自己進行交易,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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