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德
本欄對創作課的討論,是過年之前的儲稿,近有朋友問起,我想再作一點補充,雖然這其實毋須太在意。上次談及有兩種創作課,即民間自由發展的創作課和因應正規教育課程需要而設的創作課。其實目前因應正規教育課程需要而設的創作課似乎已是主導,而正規教育課程的需要也的確無從逆轉,學生、教師、學校、制度或社會可能都有此需要,實有必要更重視。
或者,就因應正規教育課程需要而設的創作課來說,本身也可分為兩種,一是以創作為手段,二是以創作為目的,二者同時應予並存並重地看待。以創作為手段的意思,是透過文學創作讓學生認識人文精神,如採訪社區、分析時事、關懷日常生活和身邊人事,以通達為目的,最終指向人文精神的啟導。這方法有點類近於通識教育,但是以文學創作為入手的方法,以文學性的思考啟導學生朝向人文關懷方向的思考,蓋文學作品與人文精神的呈現密切相關,文學創作正可作為人文視野的擴展和實踐的手段,學生不必透過課程而成為作家,但應對文字的呈現能力更敏銳,對文字如何表達人文思維更了解,課程結束後,學生不一定繼續文學創作,但應具備更廣闊的人文關懷的心志和能力。
另一種以創作為目的的意思,是培養學生在文學修養方面有更專精的發展,他們應該認識更多文學經典,並以能承續古今文學傳統為依歸,課程結束後,學生應該持續自發地繼續創作,參與推動地區性文學的發展。這種課程的理想,是參與的學生本身已對文學有認識和興趣,課程結束後,對參與文學和創造文學的熱誠志趣更堅定、文學風格更真誠而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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