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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袖乾坤:愛文學還是愛「流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3-03]     我要評論

連盈慧

 也許「流行作品」只是個廣義名詞,而且是十分主觀的廣義,要不然對人家說: 「我寫了一部流行小說! 」人家問起: 「流行嗎?賣了幾百萬本?幾千萬本? 」別跟《哈利波特》的羅琳比,光是賣得火,在香港有個五位數字,也不必臉紅了;如果只賣了一千幾百本,就「流行」得笑話。

 每聽到餓肚子的嚴肅文學作家說過甘於捱窮,才不屑寫可以供他改善生活,甚至飛黃騰達的「流行」作品時,也不禁暗裡為他或她抹一把汗,什麼人就是什麼料子,從來不擅舞蹈的家庭主婦,放下碗筷,怎可以一下子跳得好探戈。寫慣文學作品,能夠筆鋒一轉,作品馬上流行,也是難以令人相信的神話,這樣的作家,也真不曾出現過。有嗎?

 就算說自己喜歡「文學」,也該思考一下,會不會同樣是廣義的「喜歡」,有些年輕人認為載滿文字的書已是文學;即如有些更年輕的人,睡房中堆滿只有圖畫的書,都說自已愛讀書。當然此書也是書,不是彼書而已,正如不是所有文章都可以歸納為文學。

 不過喜愛文字,總算已碰到文學門檻,隨後由興趣決定選擇,不必人云亦云,刻意為文學而文學,只須讀讀寫寫,磨練過相當日子,自然就懂得什麼是文學;就算不懂,從心出發,隨心所欲,寫與讀本身已是最大樂趣。

 所以炒得火熱的村上春樹,除了欣賞作者美麗的名字,筆者還是進不了他《挪威的森林》,松本清張才是至愛,聽人說社會性強的作品不算文學,也一笑置之,世人愛「春樹」,我獨愛「松」 。

 從來不相信「第一流作家寫人物,第二流作家寫故事」,有些作家為了這句老話不敢碰故事,每每就連人物都乾澀,與其看這樣的「文學」作品,不如取「二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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