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譚靜雯) 4名病人早前在東涌富東商場富康中西藥行,購買疑錯誤標籤為「凌霄花」的有毒藥材「洋金花」,進食後懷疑中毒。衛生署鑑證後,證實「凌霄花」樣本含有「洋金花」,可導致病人「茛菪烷生物鹼」中毒。調查更發現,事件錯中有錯,供應藥材予富康中西藥行的持牌中藥批發商恆和藥材行,一直誤將「泡桐花」當作「凌霄花」出售,鑑於零售商及批發商未能分辨其出售的藥材,有可能觸犯《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署方會就執法徵詢律政司意見。
「泡桐花」當「凌霄花」出售
衛生署昨日表示,正調查醫管局上月12日通報,4名病人服用富東商場的持牌中藥材零售商富康中西藥行標示為「凌霄花」的中藥材後,懷疑中毒個案。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零售商提供的記錄,藥行於上月24日由持牌中藥材批發商恆和藥材行購入該批懷疑有問題的「凌霄花」,但有關單據卻顯示藥材為「泡桐花」。
零售商批發商或犯衛生例
其後,衛生署到恆和藥材行調查,惟該批發商已沒有任何「凌霄花」、「泡桐花」或「洋金花」的存貨。但批發商承認一直將「泡桐花」當作「凌霄花」出售。而為確保安全,署方曾到向恆和藥材行購買「凌霄花」和「泡桐花」的客戶進行調查,但並未發現任何藥材混淆的情況。該署發言人稱,富康中西藥行和恆和藥材行未能分辨其所售賣的藥材,有可能已觸犯《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該署會就執法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此外,富康中西藥行的醫師並未妥善保存病人的病歷記錄,令衛生署未能跟進其他7名同樣獲處方「凌霄花」病人的情況,署方會把個案轉介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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