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人人希望生活過得幸福,有人認為,消除不幸福,便應該是政府和社會的責任,但幸福的組成,除了物質生活之外,精神生活特別是感情生活方面,便更多地要靠自己了。當然,物質生活會影響精神生活,但更多的要看個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如何,物質生活豐裕不一定令每個人感到幸福。
我在本欄寫過兩篇文章,《知足常樂,長樂延年》(二月二十八日)、《常懷感恩之心》(三月十六日),便是鼓勵大家「知足」和「感恩」,這樣幸福感便會油然而生,精神上少些困擾,長樂便可延年。
近讀內地報章有一文談及一種人感到不幸福,玆簡單轉述如下:一、收入偏低,物質上感到不幸福;二、就業困難,找不到工作;三、社會不公,心理上不平衡;四、學生學業負擔過重,想到考試便感到不幸福;五、老年人少親人照顧,門倚黃昏;六,腐敗嚴重,公財私用,納稅人感到不平;七、改革落後,憂國之士心急情迫;八、心中有冤,上訪無門。
這些問題,在內地是現實,在香港,也大部分符合人們心理狀態。但有些問題是社會上長期存在的問題,不可能一下子解決。如貧富懸殊、教育制度上的改革、退休老人問題等等,可說在全世界都有。
因此,客觀上,要求國家和社會逐步解決有關的矛盾,建立一個物質豐盛、相對公平的社會。但在主觀上,也要求每個人建立正確的幸福觀。不然,每天都在埋怨的情緒下過日子,那就是自尋苦惱了。
現代仁人志士為創造一個公平的理想而人人幸福的社會,已經奮鬥了上百年。從中國來說,從辛亥革命到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到今天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強的經濟體,比比過去,中國人不是已經幸福得多了嗎?當然,我們還要努力,但每個人都要參與這個努力,才能獲得更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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