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市建局回應舊區重建,有業主提出樓換樓安排,計劃先行以啟德項目供未來受影響的業主作選擇。動機雖然良好,但因為計劃頗多掣肘,包括限制業主在樓宇落成前轉售,相信它日會選擇讓市建局保留收購價三成,以購買遠期樓花的業主當不會太多。
物業因重建而被收購,換來業主手上一筆現金,他可以選擇重新置業、把資金用作包括炒樓、炒股等投資;如何花用無人有權干涉。但市建局還虛情假意表示,預留三成收購款及限制轉讓條件,是不希望原業主炒樓。但實際的效果將會是選擇變得不吸引,預留作樓換樓的單位,最終絕大部分會留作將來公開發售,市建局分享了期間升值(相當大可能)的利潤部分。至於不希望原業主們炒樓的所謂好意,說穿了充其量只能限制不能炒賣市建局未來的單位而已,要拿著收購補償資金去參與市場炒賣,市建局又能怎樣?
由樓換樓制度,不難顯示特區政府政策局之間對市民購置房產的理念存在基本的分歧。說來荒謬,發展局的重建政策令舊區業主一旦其物業被看上重建,其能否再度成為業主存在不穩定性。但運房局郤對希望成為業主的一群,提供相當的上車優惠。一旦能成功申請置安心計劃的,可以獲得回贈首五年租金作為購入單位樓價的一部分,以先租後買的方式最終成為業主。
本來已是業主的,物業經強行收購後,雖獲得補償,卻不保證可以在短期內再度上車,可能從此就跑在車後面永遠追不上。未有物業的,運房局就千方百計要讓他成為業主。究竟政府的政策是希望市民置業安居抑或望樓興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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