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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著名地產發展商南豐集團創辦人、有「棉紗大王」之稱的陳廷驊,2009年遭妻子楊福娥(又名楊福和)以其行為不合理為由申請離婚,案件昨日出現突破性發展,楊一方的申請撤銷,雙方以分居一年為由同意離婚,附屬濟助及贍養費條款則以內庭方式處理,離婚條款保密。2名女兒陳慧芳和陳慧慧均拒絕評論事件。
楊福娥於2009年單方面申請離婚,事件鬧上家事法庭,夫婦均出動資深大律師助陣。陳廷驊由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代表,楊福娥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案件原安排昨日在家事法庭進行12天聆訊,讓雙方提交抗辯呈請書。惟案件昨晨以內庭方式展開約一小時的申請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4時以公開聆訊方式頒下離婚令,陳廷驊和楊福娥均沒有到庭。
楊福娥撤銷申請離婚
家事法庭法官黃敬華頒令,表示慶幸可以就案件頒下離婚令,至於附屬濟助及贍養費的條款細則,將會以內庭形式處理。雙方隨即以十數分鐘以內庭形式處理贍養費條款細則後,陳廷驊的代表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在庭外向傳媒派發聲明:「由於雙方已分居一年,雙方在同意下達成協議離婚。離婚條款的詳情則會保密。」莫樹聯解釋,楊福娥早前提出的離婚申請已撤銷,法官是次是就雙方分居一年下同意離婚,離婚聆訊已完結,至於楊一方的申請為何會撤銷及原因,莫則拒絕透露。
不當分配財產案另審
據了解,楊福娥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幼女陳慧慧誤導父親陳廷驊作出不當的財產分配,有關聆訊目前仍在初步階段,雖然該案牽涉同一家族的成員,不過牽涉的人物不同,相信是次離婚令不會影響該聆訊。陳廷驊(89歲)和楊福娥(87歲)的離婚訴訟始於2009年12月9日,楊指丈夫於2004年至2005年間的行為不合理,遂向法庭申請離婚。案件一直未展開正式聆訊,直至昨日解決。
傳九成半家財充善舉
由於附屬濟助及贍養費條款以保密形式處理,無法知道2人的財產分配。外界盛傳,陳廷驊早年已立下遺囑,將九成半家財撥作慈善用途,其餘留給後人,不過遺囑屬未生效的文件,不可凌駕離婚訴訟的判令。
另外,陳家另牽涉官非,去年11月楊福娥入稟高院,狀告幼女陳慧慧,指女兒在家族成員處理財產上,涉嫌誤導父母並違反信託責任,要求法庭頒令賠償,惟由於楊福娥身體狀況不穩定,其代表律師無法向楊福娥取指示,恐對她構成情緒壓力,無法向法庭呈交申索書,故案件一直押後,目前尚未有下次聆訊日期。
據悉,該案除了牽涉母女二人外,大女兒陳慧芳亦扮演重要角色,案件觸發點有說是姊妹不和所致,而楊福娥一直支持大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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