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 珩
社民連昨日連續搗亂三場,他們熱衷於搞搗亂活動,是因為這類行動不僅是零成本,而且可獲取搶鏡頭、博出位的政治暴利。當局不能對社民連的激進違法行徑姑息養奸,要在執法、檢控上追究違法行為,有效維護法紀及社會秩序。
社民連的暴力政治神憎鬼厭,導致其民意支持度插水,別無長處,只會靠搞事吸引公眾視線的社民連為催谷收視,仍然只會祭出「遊行示威」的板斧,昨日更連續搗亂三場:先去民建聯活動「踩場」,並一度突破封鎖線,引起混亂;然後又到中聯辦門外搗亂,向中聯辦大門內亂丟雜物,並與警方推撞;及後再去中環參加反對核電的示威。當局對社民連違反「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衝擊社會秩序的違法搗亂行為,決不能心慈手軟,必須重振公權力,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維持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安定繁榮。
社民連暴徒走火入魔不知節制
眾所周知,社民連是遊行示威「專業戶」,在香港這個人人繁忙的商業社會,就是只有社民連等少數激進反對派「咁得閒走上街頭搞事」。社民連把台灣民進黨的「暴民政治」引入香港,在議會內擲蕉、掃檯、爆粗和襲擊官員,並將暴力政治從議會推移到社會,演變為暴民政治,有越演越烈之勢。社民連大搞暴力政治,是毒化香港政治生態的「腫瘤」。
社民連過往的慣伎是在鏡頭前製造至激畫面,以爭取曝光,吸引少數激進選民的選票。但社民連近期暴力行徑有升級之勢,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已經不同以前喊喊口號,而是赤裸裸大搞暴力政治,包括多次衝擊中聯辦,包圍立法會,包括襲擊特首官員,到超市和私人機構搗亂等;二是搗亂活動更加頻繁,早已不是「三日一遊行,五日一示威」,而是一有機會就搗亂社會,社民連昨日連續搗亂三場,便說明社民連暴徒已經走火入魔,不知節制了。
最無恥的是社民連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揶揄說,表達意見的方式有很多,社民連成員的行為令他想到自己兩歲的孫女時常吵鬧大叫,是思想不成熟的表現。其實,社民連不是思想不成熟,而是太無恥。社民連經常攻擊其他政黨無恥,但最無恥的是社民連。社民連長毛、阿牛等潑皮無賴,每當搗亂時總是精確地算計好,如何與警方推撞,如何吸引記者鏡頭,一旦記者拍攝和錄影後,便「大功告成」。昨日社民連連續搗亂三場,便是運用此種下作伎倆。
社民連熱衷於搞搗亂活動,也是因為這類行動不僅是零成本,而且可獲取搶鏡頭、博出位的政治暴利。警方本身對社民連等激進反對派的暴力挑釁已是極大忍讓,就是將違法示威者拘捕,律政司亦極少作出檢控;即使偶爾對滋事分子檢控,法庭也是網開一面。社民連等激進反對派靠暴力政治躋身議會,「憤青」認定暴力政治無本而利大,自然有樣學樣,將暴力政治視為躋身政壇或出人頭地的「終南捷徑」。
有法必依 犯法必究
當局不能對社民連的激進違法行徑姑息養奸,要在執法、檢控上追究違法行為,有效維護法紀及社會秩序。目前,社民連的暴力行為已經「由政及商」、「由公及私」,不僅搗亂政府機構和中央駐港機構,還進一步侵入私人機構、企業、商店;不僅襲擊特首、官員,還企圖襲擊社會人士。對社民連成員暴力襲擊特首官員、暴力衝擊中聯辦、癱瘓市區交通、有組織有預謀地搗亂超市、到私人機構示威衝擊的明顯觸犯法例的行為,當局絕不能置之不理,必須有法必依,犯法必究,應將涉案人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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