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平機會前性別事務科總監薛家妍(右)年前與代表律師出庭。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平等機會委員會前女總監薛家妍於12年前入稟,控告平機會及2名女高層殘疾及性別歧視,追討360萬元,案件於2009年開審,至去年區院頒下判辭,認為案件只是薛與管理層的人事糾紛,裁定薛敗訴。案件纏訟多年,因訟費仍未解決,平機會以早前法庭頒下的訟費命令,昨入稟向薛家妍呈請破產。據報指有關訟費估計近600萬元。
須繳付訟費已達600萬
原訴人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昨表示,委員會根據區域法院於2007年12月頒下審前雙方交換文件程序的訟費命令,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前任僱員薛家妍呈請破產。有關判辭裁定薛須向平等機會委員會繳付訟費。但發言人表示,連同案件正審的訟費,所有訟費金額尚未訂出。據報指,審計署曾於2009年發出報告,指平機會就此案截至2009年1月累積的法律費用已達580萬元。而薛的代表律師鄺志豪表示,薛正為案件進行上訴。
遭解僱追討360萬敗訴
案件指,1996至1997年間出任平機會性別事務科總監的薛家妍,任內患上嚴重肩頸痛,導致頸及手臂肌肉經常痛楚及身體不適,令她經常請病假,遭前上司行政總裁何蔡慧兒向當時的委員會主席張妙清投訴工作表現欠佳,平機會在1997年9月25日正式和薛解除僱傭合約。薛指當時完全沒有機會讓她反駁或解釋,事前亦無任何口頭警告,平機會做法屬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損害其聲譽,追討360萬元。惟法庭指有前同事投訴她的工作表現,認為她提出的所謂證供僅為個人的懷疑,裁定她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