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食品安全愈鬧愈大成為國家急切必須關注的問題。中國人民的內臟敢情是鐵打的,「殘留農藥」、「毒奶粉」、「蘇丹紅」、「孔雀石綠」、「瘦肉精」、「地溝油」、「牛肉膏」、「火鍋料」等不一而足,而新登場的還有「環保饅頭」及「染色芝麻」。總理說部分食品生產商誠信缺失、道德滑坡已經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希望加強道德文化建設,務求造就講誠信、講責任、講良心的社會氣氛。
連法律後果也不顧,個人面子以及他人的福祉又算得上甚麼?原本應該由法律解決的問題提升到道德操守層面,恐怕是遠水救不了近火。當然法律解決與培養人民質素兩者並不相互排斥,只有法制沒人民質素的社會是冷峻無情的。只是後者必要長時期的培養方能略有成果。
呼籲生產商要顧道德良心不是無因,因為製造劣質食品,一般情況下只會引用《食品安全法》判以罰金。除非干犯經最新修正後《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及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又或者「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並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方會對直接責任人處以有期、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後者判刑之所以重,主因在於干犯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屬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範疇,比起擾亂公共衛生又要嚴重得多。
黑心商人眼中但有十三多億人口的食品市場,只要不弄出人命,值博率還是相當高的。說來多荒誕,原來製造與食用劣質食品大家都以性命相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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