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25日電 《人民日報》25日刊文指出,中共黨員、幹部要堅決維護政治紀律的嚴肅性。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
文章強調,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政治紀律的約束,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洩露黨和國家的秘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該報強調,黨的政治紀律是高壓線,任何黨員,不論其在黨內的威望和職務有多高,只要是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都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紀依法予以嚴肅懲處,決不姑息遷就。
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
文章說,各級黨組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責任,切實加強對職責範圍內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工作的領導。
文章指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當前一些黨員、幹部紀律觀念淡漠,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仍時有發生:極少數黨員、幹部在一些涉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對中央的決策和要求陽奉陰違、另搞一套;還有的不負責任地道聽途說,甚至捕風捉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在幹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這些都是黨的政治紀律所不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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