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巴基斯坦政府面臨國內強大壓力的情況下,不得不向美國政府發出聲明。指責美方未有事先通告巴方的情況下,派遣海豹突擊隊進入國境內擊殺拉登,認為「美國單方面的行動侵犯了巴基斯坦的國家主權」。
在事件上大美國主義已經暴露無遺。美巴兩國既有決定共同反恐,原則上兩國應該合作,一起行動。儘管美國有可能懷疑對方包庇恐怖分子,也不可以以對方會走漏風聲為藉口,利用隱形直升機迴避對方科技偵查,以軍事武裝人員進入對方國境執行武裝任務。從國際法角度出發,如巴國不向國際法庭投訴,別國無從置喙。巴國除了口舌上向美國抗議,實際可做的其實相當有限,美國顯然看準了巴國的弱點,才以超級國際警察姿態公然侵犯別國主權。
奧巴馬事後接受電視台訪問,顯然是獲得特別眷顧的安排。主持人竟然會問行動前,奧巴馬有否告知第一夫人。其實答案不問自喻必然是否。明顯設計來讓奧巴馬表演,作出決定前如何內心交煎而已。作為主持人,其實好應該問:「如果美國本土發現同類恐怖分子,處理方法會否相同?」當然,拒絕回答任何假設性問題可以是個擋箭牌,況且事情亦已定局,拉登被殺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作為地球村一員,這是每個人都該思考的問題。同樣事情在美國本土發生,其所可帶來的政治風暴,當會令政府的處理手法有南轅北轍的分別。說到底,即使美國人民如何高度推崇其民主與法治理念,顯然是國內國外有別,發生地點的國勢有別。揭開外表華麗偽裝,美國不也是選擇性尊重人權與法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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