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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選舉管理委員會早前公布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建議訂明互聯網上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要像傳統媒體般受公平原則規管,但社會上對此建議有很大爭議,當局對此態度似有軟化。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表示,明白有關建議在執行上存在很大困難,加上互聯網的進入門檻低,亦沒有壟斷問題,相信選舉管理委員會會吸納大家的意見,而有關建議指引亦會有一定的修改空間。
葉劉質疑難執行
在昨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大部分議員均不認同規管網上選舉宣傳有實質的可操作性。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當局建議規管網上選舉宣傳,但問題是有時連候選人本身亦可能無法管理好網上對自己的宣傳,如有支持者不斷在網上傳送候選人的資訊,候選人亦無法管,「好似山西有個粉絲不斷在網上傳訊息,話支持我」。
「人力民量」議員黃毓民則稱,規管互聯網的選舉宣傳是「死腦筋」,根本無法執行,「網上傳遞的信息可能並非候選人本身的,可能有其他人做黑材料」,又指相對來說,香港選舉本已很廉潔,現在的建議是矯枉過正。
李柏康在回應時表示,現時獲發牌的電台和電視台,要公平對待一個候選人,因此原則上,互聯網亦應如此公平對待候選人。不過,選管會在諮詢期聽了不少意見,明白執行上有很大困難,互聯網的生態與原本傳統傳媒有很不同的地方,本身的入門門檻很低,故相信選管會會小心考慮市民的意見,又引述選管會主席馮驊曾表示,建議指引會有一定修改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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