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立法會由19日起一連5日,審議《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雖然說,政府修例是回應社會的主流意見,堵塞請辭再參選的漏洞,但替補機制不僅僅是堵塞請辭再參選的漏洞,而且是全面糾正過往立法會議席出缺補選制度的錯失,改變「正選」採用「比例代表制」、「補選」卻採用「單議席單票制」的錯誤安排,將「比例代表制」的法理邏輯貫徹始終。這是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必要完善。
補選前後矛盾 扭曲民意
回歸前,香港立法局分區直選,有20個小選區,採用單議席單票制;各選區產生一名議員。如有議席空缺,則由原來產生該議員的小選區進行仍然是單議席單票制的補選,一以貫之,前後一致,在法理邏輯上並無問題。但回歸後,立法會選舉採用的是五個大選區的比例代表制,如有議席空缺,卻仍然採用單議席單票制進行補選,這在選舉法理上就產生了問題,出現前後矛盾的情況,不合比例代表制的選舉邏輯。
回歸以來,香港已出現多次這種不合理情況。例如2000年立法會選舉,港島區5個直選議席中,民建聯取得2席,反對派取得3席。反對派當時的總得票率大約50%,在比例代表制的分配下,取得3席是合理的。但由於當屆發生程介南事件,需要進行補選,反對派的余若薇取得補選席位,這使當屆反對派以50%得票數卻取得4個席位,有違比例代表制的精神。
「按票順序遞補」絕非「落敗遞補」
「正選」採用「比例代表制」,「補選」卻採用「單議席單票制」,才真正是「曠古絕今」。但是,反對派議員和有些學者不去指責「正選」與「補選」互相悖謬是舉世無雙,卻指以自動替補機制代替補選是「曠古絕今」,這是不盡不實之辭。實際上,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如澳洲、芬蘭、波蘭及德國等,都有類似的自動替補機制。可見,行比例代表制出缺採取自動替補機制,並非「曠古絕今」,而是國際慣例。
一些行比例代表制的地方,由同一政黨名單下一名未當選者填補空缺,與特區政府建議由餘額得票最高的落選候選人補上,是有所區別,但這並非「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更不是所謂「落敗遞補」。回歸前20個小選區採用單議席單票制出缺,若採取自動替補機制,才會出現敗者當選的情況。而回歸後比例代表制最高票的當選者,比最低票的當選者,其票數差距可能達數倍,而替補者的得票雖然沒有辭任者高,但在可能的替補者中,卻仍是最高的,民意基礎仍是最廣泛的。這不是「落敗遞補」。所以,把「按票順序遞補」說成是「輸者替補」、「落敗遞補」、「輸家上位」等,才真正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對違法違憲、分化社會的行徑說「不」
公民黨議員批評,政府設立替補機制,是因為害怕明年立法會選舉後,有新增「超級區議會議員」再次辭職,形成真正的公投現象云云。公民黨借反對替補機制為喪盡人心的「五區公投」翻案,是自欺欺人的做法。正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回應時指,去年的五區補選「做得過了龍」,因此市民到了現在仍有這麼大的反應,政府修例正是回應社會整體意見,堵塞請辭再參選的漏洞。反對派已聲稱要把「超級議席」選舉變成「新公投」,甚至聲稱選上「超級議席」後就辭職搞「公投」,「一個議席就可動員320萬選民挑戰北京」,企圖將「五區公投」挑戰憲制的伎倆升級。反對派明火執仗要在「超級議席」上搞「辭職公投」,一個議席就相當於耗用「五區公投」所浪費公帑,政府設立替補機制,不僅是對納稅人負責任的表現,而且是表達社會主流民意,對挑戰中央、違法違憲、分化社會的行徑說「不」。
曾參與所謂「公投」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指責,政府這次修例沒有諮詢市民。眾所周知,「五區公投」只有17.1%的投票率,創下立法會選舉和補選的最低投票率,以慘敗收場,這已經清楚顯示了香港的主流民意,說明絕大部分港人講求理性、溫和、務實,不接受激進對抗、挑戰中央、違法違憲、浪費公帑、分化社會的「公投」行徑。對辭職「公投」者而言,替補的安排是有懲罰性,體現了主流民意的要求。
用同一套安排處理不會出現混淆
有意見認為,此次修例是針對有議員辭職再選,堵塞有人利用現有機制的漏洞,製造違法違憲的「公投」效果,但其他原因的出缺,不應「殺錯良民」,應考慮採用另一種方法。這種意見有一定道理。林瑞麟表示,此次修訂主要是處理有在職議員辭職再參選的漏洞,同時亦希望未來有議席出現空缺,不論是任何原因導致有關出缺,都是用同一套安排來處理,使有關制度貫徹始終。用同一套安排處理立法會議席出缺,也是對香港的選舉制度的一種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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