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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江華關注若替補者持相同票數如何處理。林瑞麟承諾會研究更細緻地修訂條文。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反對派政黨為求一己政治利益,濫用司法程序的歪風愈吹愈烈。在審議替補機制條例草案的委員會上,多名建制派議員擔心,倘替補方案條文不夠細緻,賦予法庭過大的權力,可能會引發更多涉及政治問題的法律挑戰,甚至隨時因法庭正在處理選舉呈請而叫停整個替補機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當局會仔細考慮議員意見,研究如何更細緻地修訂條文。
替補者同票 抽籤決定
12名反對派議員中途「劈炮」退出《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令有關草案委員會復歸理性討論條文細節。會上,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問及倘遞補順位名單內,候選人持相同票數時該如何處理。建築及測量界議員劉秀成則提出,將有關的候補人選列入遞補名單前,是否應先獲得當事人同意。
林瑞麟在回應時表示,倘替補者出現同票,會以抽籤處理;倘用盡名單才會進行補選;但若議席於任期完結前4個內出現空缺,就不再採用替補名單填補空缺。又指一旦候選人不想列入遞補名單,不如不參選,強調遞補安排是依法辦事而非「購票看電影」,「參與了競爭便應做到底」。
現制度不設最低得票率
就立法會法律顧問關注應否就替補機制設立最低門檻,避免有人在剩餘票數過低下替補出缺。林瑞麟表示,目前制度並無要求議員取得一定得票率才可當選,而是按選舉制度排名順序當選,這是尊重選民的選擇,故在制定替補機制時也不會設定最低門檻,並預期在未來選舉競爭激烈下,替補制度會「行得通」。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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