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暫不會在7月13日就《立法會 (修訂) 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和進行表決;
2. 以特區政府的修訂草案為基礎,於7月至9月期間進行約2個月的公眾諮詢,進一步聽取社會意見;
3. 當局會充分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意見,在2011至12年立法年度內恢復及完成立法工作。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