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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昨就陳志雲案出庭作供。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陳志雲涉貪污案,無線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昨在庭上揭露自《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活動後接獲公司同事投訴,直指公司有人涉及違法行為,他展開內部審計後揭發《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的贊助商信和集團除了支付130萬元給無線電視外,還額外支付共16萬元給《志雲飯局》現場騷的主持人陳志雲,嘉賓黎耀祥及第三者思潮製作公司,而無線事前全不知情。此外,陳志雲的新書發布會表面為慈善活動,但事實上由瑪貝爾贊助30萬元舉辦簽書會活動,還要無線5名花旦免費出席,剝削無線可從五花旦中抽取旗下藝員的佣金。
據知,李寶安將於今天全日接受辯方3位大狀盤問,之後控方最快於本周三將傳召無線電視最重量級人物、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方逸華(六嬸)出庭作供,之後便是副行政主席梁乃鵬。
至於陳志雲的前上司、現已退休的無線電視集團總經理陳禎祥暫不在港,所以要稍後時間才被安排出庭作供。
六嬸最快周三出庭作供
於2007年2月開始受僱無線,2009年9月晉升為集團總經理的李寶安昨作供稱,多年來無線與奧海城都會舉辦除夕倒數活動,活動屬於無線電視與贊助商信和集團合辦,身為無線業務總經理的陳志雲若要出席該活動,無線毋須支付額外薪酬給他,若陳志雲要收取第三者款項出席倒數,陳必須事前向公司作書面申請。
李寶安指,「當晚我看電視才知道倒數活動有《志雲飯局》現場騷的環節」,陳志雲事前從沒有向他作出有關活動的申請,更沒有申報收取思潮11.2萬元的出騷費用,事實上無線電視是嚴禁員工收取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費用。
施計得知思潮收款16萬
他為了查證曾施小計,著公司會計部的女主管致電奧海城商場推廣經理區國恆,假稱對方是否已付款給思潮公司額外費用,區雖然表現驚訝,但都回答說已經付款16萬元給思潮。
此外,李寶安續指,「無線旗下有一出版社的子公司,負責製作及印刷無線電視周刊,今次陳志雲的新書出版,書中有10頁紙推廣瑪貝爾產品的內容,好明顯牽涉商業元素」,況且活動中有布景板,板上有瑪貝爾,思潮製作公司及《志雲14.2情人節首選》的標誌,瑪貝爾更是今次簽書會的贊助商,除了贊助費30萬元外,還預備250份禮物給予出席嘉賓、藝人及傳媒記者。在此情況下,他絕不會批准無線5花旦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之及陳倩揚免費出席及貼上奧海城標貼的簽書會。
至於5花旦免費出席陳志雲的簽書會,事前有否獲得藝員部總監樂易玲的批准,他則不知情。李寶安表明他對於簽書會活動前,奧海城與思潮製作公司曾訂立合約,內容指明由思潮安排5名花旦出席活動,他事前全不知情,他認為花旦出席活動大可以由無線自行安排,今次的簽書會剝削了無線收取藝人外借出席活動的佣金費。此外,無線旗下有出版社,可自行作印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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