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上周二辯方揭發有無線電視法律部律師及女助手連日來在庭上抄筆記,引發有「藐視法庭」疑雲,李寶安昨強調「我一D都無睇過有關筆記內容,事實上是公司副行政主席梁乃鵬指令法律部律師到庭watching brief(監察旁聽),待案件完結後才向公司高層匯報,以決定日後公司需否就本案提出民事索償等。」
派員旁聽僅備日後索償
對於無線電視外事部曾醒明於上周二當日下午回應記者查問時,否認是李寶安指示法律部人員到庭旁聽時,李寶安解釋:「我上周二下午在公司一直開會,從沒有接觸過曾醒明,更沒有授權他作出此回應。」
李寶安稱他是代表公司著法律部律師陳樹鴻到庭只作watching brief,從沒有叫他在庭上筆錄,事實上是公司副行政主席梁乃鵬指示的,公司董事局亦知道派出法律部同事到庭,因為本案可能會涉及很多公司的程序,日後公司可能會提出民事索償等。
至於有關無線法律部同事在庭上抄筆記內容,李寶安稱從沒有看過,而該同事每日散庭後都沒有返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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