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773)2009年連番遭破壞,旗下位於觀塘茶果嶺道的回收場至少遭縱火3次,灣仔辦公室也收到抬頭為主席秦志威的懷疑炸彈包裹。
其中2名有份參與縱火的男子早前被裁定罪成,昨分別被判入獄6年及14年。
法官昨判刑時指出,縱火是嚴重罪行,本案經過細心經營及策劃,雖然動機不明,但一連串施襲行動有明確目標,有機會釀成更嚴重傷亡。
法官指出2名被告為報酬犯案,首被告為裝修散工羅振文(35歲),他於3次縱火及1次送遞懷疑炸彈包裹的事件中擔任司機,接載同黨到現場,被判囚14年;至於次被告網吧服務員萬通順(20歲)於其中一次縱火中負責把風,法官考慮到他當時年僅17歲,判其入獄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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