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台灣來的朋友用興師問罪的口吻對我說:「你把人家亞視的節目『把酒當歌』寫成『對酒當歌』,錯了,知道嗎?你到底有沒有看人家的節目的?」
我心裡雖然知道錯了,也感覺慚愧,但想起台灣從民進黨到最近親民黨最拿手的辯護手段—硬拗,我嘴巴便不認錯,還和朋友拗起來。
我說,將「把酒當歌」寫成「對酒當歌」,嚴格來說一點錯也沒有。因為節目中人才可以把酒拿起來喝,作為觀眾,又不能把酒拿到,也就是說我們把不到酒,只能面對酒,看著主持和嘉賓喝的份,這不就是他們把酒,我們對酒嗎?而且我們是絕大多數啊,怎麼能錯呢?
另外,把酒當歌會令人誤會,主持人和嘉賓都喝醉了,把酒當成歌來唱,不喝了。對著酒,不管你有沒有喝醉,都只能唱真的歌,不會把酒當成歌,對不對?所以,把酒當歌也好,對酒當歌也罷,只要不醉,只要是明眼人,都知道其實意義上是毫無差別的,都是面對著那杯紅酒,對世事感懷一番而已。
朋友也發揮起台灣的硬拗精神來,說此言差矣,台灣人說去「把馬子」,是說他去追求女孩,十劃還沒有一撇。如果說是去「對馬子」,就已經面對面了,十劃有了幾撇了,能說情況相同嗎?錯了就是錯了,靠硬拗拗得回來嗎?
拗不拗得回來,當然說不準,但是,只要有人信就萬事OK了,對不對?台灣的民進黨員,多數都很會硬拗,把民眾當成傻瓜,但不是還擁有那些深綠的基本盤嗎?可見這世上,不少人是把別人當成傻瓜和笨蛋的,對不對?如果不把別人當成「傻仔」,民進黨還有存活的空間嗎?對不對?
拗雖然是拗,不過,錯就是錯,所以,亞視和讀者們,把「把酒當歌」寫成了「對酒當歌」,應該要在此說聲對不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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