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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馬頭圍道45J唐樓在10秒內全幢坍塌。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紅磡馬頭圍道去年1月塌樓事故致4死的死因研訊結束,裁判官陳碧橋昨裁定4名死者死於意外,但批評屋宇署測量師處事「求其」及「交行貨」,作出決定前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屋宇署的做法更是流水作業,但認為無人需要為事故負上刑事責任。死因庭並就事件提出2項改善建議,包括日後處理投訴時,屋宇署的測量師及結構工程師應一同前往視察;以及在發出維修令後要每2周跟進一次。死者家屬表示,將研究判辭後,再尋求法律意見,以定下一步行動。
屋宇署昨晚回應表示,尊重死因庭的裁決,會積極考慮法官提出的建議,又強調屋宇署的屋宇測量師及結構工程師會繼續努力加強樓宇安全,而業主對保障自己的物業安全,負有不可推卸責任,呼籲業主定期檢查及維修。但工程師學會認為,屋宇署驗樓和處理僭建的守則已經過時,應該全面檢討。立法會樓宇安全小組委員會主席劉秀成批評,屋宇署無封閉有潛在倒塌危險的樓宇,表現不專業,小組將開會討論事件,要求當局改善。
裁判官陳碧橋昨宣讀判辭時,指倒塌唐樓建於1955年,有55年樓齡,倒塌前已相當殘破,情況已是「很差」,樓宇的安全系數已跌至接近倒塌的程度,就如一隻負載很重物件接近倒下的駱駝,只要再加一條稻草便會倒下。
官:沒有構成不自願誤殺
陳碧橋在庭上分別批評屋宇署及業主翟愛聯,他指屋宇署測量師尹志威檢查樓宇時,把該幢唐樓當作其他舊樓般處理,然後流水作業地向業主發信及維修令,且在發出文件後便再沒有跟進,處事「求其」。而屋宇署測量師雖有視察肇事唐樓,但只下了一個不夠深思熟慮的錯誤決定,他們的行為沒有犯下嚴重過失而構成不自願的誤殺。
陳碧橋批業主講大話
法庭雖然接受業主翟愛聯曾致電屋宇署的說法,惟翟一遇阻撓,便「唔會點做洁A企蠳陲蛂A硬晒腹v,陳官亦指責她希望屋宇署替她處理樓宇問題,「佢就安樂晒」,若屋宇署指她的樓宇為危樓,再助拆卸,交還「吉地」,便符合她的願望。
陳碧橋指責翟稱沒有收過勸諭信及維修令是謊言,並指責只要對她有利,她會毫不猶豫地說謊;又批評她不介意用錢處理問題,只是她一方面不想(處理),一方面沒有能力。翟愛聯雖無盡力修葺樓宇,但她亦有致電屋宇署及註冊承建商等,只是沒有鍥而不捨;在她聘請工人維修時,屋宇署亦有派人視察,並沒有證據顯示她要負上責任。裁判官又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及資料讓法庭清晰知道承建商朱偉榮當日到底進行了什麼工程,他只承認當日曾以手提磨機切割閣樓的僭建物。陳碧橋認為他的舉動影響輕微,並不是很重要,且不會預見到工程會嚴重得引致死亡的危險。因此,裁判官認為並沒有證據顯示有人犯下誤殺的行為,裁定事故屬於意外。
勸諭無效應即發維修令
陳碧橋指屋宇署應認真行使《建築物條例》26及27條賦予的權力,有需要時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令。他們的視察樓宇運作就如普通科門診轉介專科般,此運作對肇事樓宇便不適用。他建議日後在處理一、二級的投訴級別時,屋宇測量師及結構工程師應一同前往視察;且勸諭信若然無效,便應發出維修令,之後更要每2星期跟進一次。
屋宇署發言人昨晚回應時強調,該署一向極為重視樓宇安全,該署的屋宇測量師及結構工程師均是具有專業資格及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他們會繼續努力不懈,加強本港樓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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