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一間瀝青公司2名董事及一名顧問,在提供用於路面重鋪工程的瀝青物料時,涉串謀詐騙路政署及其工程總承建商和分判商款項共2,100多萬元,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
被告為卓敬(50歲)及其見習工程師兒子卓友平(27歲),分別為正毅保源有限公司的顧問及董事;與正毅另一董事陳貴華(58歲)同被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3人獲准保釋,於今晨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時,路政署展開一項定期合約,以核准的多孔面層瀝青物料重鋪港方口岸區、九龍及新界西的快速公路的路面。昭興建築運輸有限公司為有關合約總承建商,而華豐工程有限公司則為重鋪路面工程的分判商。昭興指定正毅為有關合約的瀝青物料供應商。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08年4月至2009年8月期間,串謀詐騙路政署、昭興及華豐,以不誠實地致使正毅供應有關物料並不符合該份路政署定期合約的規格要求,致使路政署、昭興及華豐在有關定期合約的路面重鋪工程中使用該等物料。路政署、昭興及華豐因而就該等物料支付2,100多萬元款項予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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