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休班男警員一時貪心,趁排前面的女子使用櫃員機轉帳後,一時大意忘記結束服務及取回提款卡,盜用對方遺下的提款卡。他本欲盜取5,000元,但最終只能提走3,800元現金。該名警員早前被控告一項企圖盜竊及一項盜竊罪,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9日判刑。
裁判官林嘉欣裁決時,訓斥44歲被告李樹滿身為警員,理應誠實處事,為人正直,不應作出如此機會主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