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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新疆喀什市人民西路香榭大街發生砍殺事件。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天山網報道:13日,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依法對「7.18」、「7.30」兩宗嚴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阿布都艾尼.玉素甫、阿布里克木.艾山、穆合太爾.艾山、買買提尼亞孜.吐爾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阿布都拉.艾力、圖拉普.買買提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7.18」案損失近40萬
被告人阿布都艾尼自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先後在烏魯木齊市、和田市對被告人阿布都拉、圖拉普.買買提等多人進行培訓,形成以被告人阿布都艾尼為首的暴力恐怖組織,密謀在烏魯木齊、喀什、和田等地發起恐襲。2011年7月18日,被告人阿布都艾尼帶領組織成員,暴力襲擊和田市公安局納爾巴格派出所,殺害1名聯防隊員和2名人質,致兩名無辜群眾受傷,造成財產損失367,760元。在處置過程中,一名武警犧牲,一名特警和一名聯防隊員受傷。
喀什案13死44傷
2008年6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阿布里克木、穆合太爾、買買提尼亞孜等人經多次密謀,建立以買買提艾力.提力瓦爾迪(「7.30」案件首犯,被擊斃)為首的暴力恐怖組織,預謀策劃在喀什市發動恐襲。2011年7月30日,被告人阿不里克木與吾拉音.買買提(已死亡)在喀什市美食街路口劫持一輛貨車並殺害駕駛員後,駕車衝撞並下車持刀砍刺無辜群眾,造成8人死亡、31名群眾受傷。7月31日,被告人穆合太爾等5人駕乘裝有爆炸裝置的電動車至喀什市香榭大街,砍殺無辜群眾,引爆電動車,致5人死亡、10名群眾及3名公安民警受傷,造成財產損失187,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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