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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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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居屋「補地價」 房會防厚此薄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10-15]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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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汝樺表示,新居屋政策是要協助有需要市民,並活化居屋市場,絕非鼓勵業主炒樓。香港文匯報記者 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行政長官曾蔭權最新一份施政報告宣布推出全新居屋計劃,被部分人質疑有公帑過度補貼之嫌,甚至會鼓吹「炒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估計,有6萬住戶合資格申請新居屋。新計劃下,政府將補貼差額,讓申請人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入新居屋單位,日後申請人出售該單位時,必須償還該筆差額,情況與傳統居屋的「補地價」政策相若。雖然這筆差額不會隨樓市波動,但房委會將研究就該筆差額徵收利息。同時,當局會研究活化現有居屋,加快居屋住戶向上流動。

 全新居屋計劃提供400平方呎至500平方呎的單位,訂價與市價脫u,按揭供款不超過申請家庭月入的40%,售價一般介乎150萬元至200萬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訂價不會出現「同層不同價」問題,以免申請人對月入「報細數」,「譬如說,可能地點較好的,訂價水平普遍偏高,或者層數高的,也沒可能1樓與37樓都是同一價錢」。

5年禁售不隨物業升值調整

 新居屋設有5年禁售期,鄭汝樺解釋,傳統居屋須「補地價」才能自由買賣,新居屋改用「貸款」概念,是指政府當年補貼差額,讓申請人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入居屋單位,變相是政府提供「貸款」。雖然「貸款」不會隨物業升值而調整,但房委會將會仔細研究是否需就「貸款」徵收利息。她續稱,新居屋轉售安排,要顧及居屋業主,以免削弱居屋流轉的靈活性,亦要兼顧對現有居屋業主是否公平,以及適當運用公帑。

 鄭汝樺強調,新居屋政策旨為協助有需要市民置業,絕非鼓勵業主炒賣賺錢。但她承認,現時不少居屋業主約20年至30年前購入單位,他們補地價後套取的現金仍不足以購買私樓單位,當局會研究活化現有居屋市場的政策,並在新計劃下取得平衡,協助市民向上流動,但當中存在複雜性。

年均供5千單位料不會虧蝕

 港府提出每年平均提供約5,000個新居屋單位,鄭汝樺認為供應量足夠,估計有6萬住戶合資格申請。她又稱,興建每間新居屋單位成本約60萬元至80萬元,料房委會不會因推行計劃而虧蝕。她又稱,未來私人住宅落成量將達每年2萬個,居屋及公屋每年供應1.5萬個單位,相信未來房屋供應將能夠做到長遠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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