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昨日一班市民到廉政公署請願,要求徹查陳方安生收受「政治商人」黎智英過百萬捐款,及她過去多宗涉嫌利益輸送事件,包括1993年置業時得到銀行「十成按揭」及她女兒買樓得到九成按揭等。
「Foxy解密」揭露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原來在退休後,一邊按月領取逾6萬元公帑,享受優渥的退休生活;一邊收取黎智英百多萬元政治獻金,事件令人懷疑當中是否存在「延後報酬」,涉及利益輸送及以權謀私等嚴重指控。然而,陳安方生事後卻「四萬」變「黑面」,對於外界質問左閃右避。陳方安生堅持不澄清不回應,黎智英也是一概閉口,這固然是心中有鬼的表現,但如此市民將永難得悉獻金醜聞真相。社會輿論最多只能向兩人施壓,但陳黎堅持不理不睬,不理民意,社會也難奈他們何。目前唯一可憑藉的只剩下廉政公署的調查,如果廉署對於涉貪事件不能查出真相,還社會一個公道,獻金醜聞將會永遠沉落水底,涉事人仍然可以繼續販賣「良心」;反對派政黨可以繼續任由黎智英及其背後的美國勢力操控指揮。
事實上,廉署在事件上也是責無旁貸。根據本港《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任何訂明人員(指公務員)未得行政長官或特許而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屬違法」。雖然陳方安生已經退休,但仍然領取政府公帑,同樣屬於公職人員,並受到《防止賄賂條例》的規管。她在退休後毫不避嫌地收取黎智英的百多萬元獻金,而未能向公眾交待獻金有何用途?用在何處?施以何人?難免令人懷疑當中涉及受賄。國際社會有一種稱為「權力期權」的腐敗現象,指的是官員在位時利用手上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但為避開監察部門的追查,於是在退休後一段時間再收取「延後利益」。還有一種是退休公職人員利用原有的權力資源及裙帶關係,將權力「餘溫」繼續散發,藉此換取報酬。陳方安生是否涉及「權力期權」的腐敗,必須一查到底。
黎智英是「政治商人」,不是大慈善家,捐贈巨額獻金怎麼會不問回報?再想陳方安生過去的種種言行,也確實令人懷疑當中存在利益輸送,例如《蘋果日報》歷年來屢次被投訴內容淫穢,但過去當局對於壹傳媒的執法總是輕輕帶過,令黎智英屢屢逃過檢控,當中是否因為朝中有人好做事之故,令人疑惑。又如在陳方安生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大力阻撓兩地經貿融合,聲稱香港離北京越遠越好,與黎智英的路線同出一轍,當中是否存在金主的發功干預本港大政方針,等等,都是與社會利益息息相關。現在陳黎兩人不作回應,廉署理應著手調查,特別是查在陳方安生任內與壹傳媒有關的政策,是否存在偏私,還社會一個公道。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特意走到廉署請願,促請廉署能夠公平處理投訴,這並非無的放矢,始終陳方安生在政壇上仍有不少影響力,而反對派也會千方百計阻撓,以免殃及己身。當年在陳方安生任內曾發生「十成按揭」醜聞,最終不也是不了了之。現在被揭發的事件更加嚴重,對社會利益造成更大損害,市民自然要求廉署能夠全力追查,將獻金醜聞的內情暴露於陽光之下,將貪瀆之徒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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