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高等法院今年9月底就首宗外傭爭取居留權的司法覆核案,裁定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雖然有關官司正等候上訴,惟外傭遞表申請居港權的個案已經大幅攀升。入境處最新資料顯示,上月共有148宗申請,較去年每月平均少於1宗,升幅達147倍。
單日30外傭入境處交表
外傭居港權官司仍未完結,已經有許多外傭不等候裁決結果入表申請。近日進出灣仔入境處總部的外傭,不少都有同一目的,就是索取表格申請居港權。另外,灣仔入境處的櫃位昨晨已有20名至30名外傭到場索取表格,有人三五成群相約到場,研究如何填寫申請表,也有人已填妥申請表向入境處遞交。有外傭表示,未想好如果取得居港權後在港生活的長遠計劃,只是有見朋友申請,自己也一起申請。
「既然可申請,為何還要等」
在港外傭團體菲律賓人聯合會秘書長埃曼來港20年,計劃遞表申請居港權。他說,在港認識許多朋友,已建立生活圈子,很熟悉香港,「現在既然可提出申請,為何還要等?」埃曼曾與僱主討論如果成為香港人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變化,但他預計將不會獲得僱主續聘,屆時將會轉到非牟利機構工作。
據了解,非中國籍人士申請居港權,如果交齊文件,入境處一般審批只需要大約2個月。在上月,特區政府為免逾12萬名居港滿7年的外傭在當局上訴期間湧至申請居港權,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令」,確保入境處有權暫停處理外傭居港權申請,以免被指「藐視法庭」。惟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指稱當局即使不履行原訟庭的判決,也不構成藐視法庭,毋須申請「暫緩執行令」,港府遂撤回有關申請。
林文瀚並宣布將9月底勝訴的個案發還予人事登記審裁處處理,讓處方考慮申請人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居港權,重申是次判決並不限制特區政府處理其他相關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