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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精神也曾被奉為好人標準。 網上圖片
陳曉鳳
小時候,只知道世界上有「好人」與「壞人」之分,大人當然教育孩子要做好人。
兒時的「好人」標準,就是學習好,不挑吃穿以及聽話。我成了循規蹈矩的好學生,還幫老師管那些淘氣包。當了學習小組長,男孩子們不背好書就不讓他們回家。知青上山下鄉後,一位去吉林插隊的16歲女友在給我的信中說,每當她向著初升的太陽駐立時,總會默默發誓要純潔地度過一生。什麼是「純潔」?她的理解就是多付出,不索取。她那時就開始幫著農民進行沼氣能源的試驗,不求任何回報。知青大返城前夕,她卻義無反顧地投靠親戚去了美國留學。她說,受了多年海外關係連累,不出去太虧了,一定得讓自己強起來。
「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是我們那代人曾經奉為神聖的道德標準。剛去兵團時,大家天天挖掘自己的「私心一閃念」,從上海重點學校來的高中生,批判「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古老信條,從此除了紅寶書之外什麼書都不看。為了表現「無我」境界,有人穿著補丁摞補丁的衣服;有人帶病出工,有人上繳情書;有人去打掃嚇人的廁所;有人被通知去滅山火時毫無防衛地衝在最前邊。
不久前碰到一位女知青,她曾在兵團一次毫無防備的打火行動時被毀了容,結果終身獨身,至今無人負責,不算工傷。在我們連隊,為了表現無私無畏,有的女生來例假時還光腳跳進春天稻田的冰水中去整地,落下了終身疾病。我那時雖然也不怕苦,卻對人生有著很多期待與渴望,感覺跟只知臉朝黃土背朝天幹活兒的老農工比起來,簡直罪孽深重。我雖然自覺很低調了,卻被人懷疑深藏著個人小藍圖,彷彿背著「原罪」。
後來發現,號召知青「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頭頭,天天舒舒服服養在連部誇誇其談;不准知青談戀愛的領導,卻經常「拈花惹草」鬧出種種緋聞。喊「扎根邊疆」最響亮的知青幹部,卻最先返了城。於是有的知青很快就學滑了,成了「泡病號專業戶」。在茫茫雪原上打土方,人人悶頭想自己的前程。
長長的一段青春歲月中,到底如何做才算是「好人」的問題困擾著我。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讀到了當時在知青中廣為流傳的蘇聯小說《怎麼辦》,第一次看到了「高尚的利己主義」這個詞兒,讓我茅塞頓開。心想,原來人可以這樣活,原來於人於己都有利的行為,是能存在的。作者在故事中告訴人們:如果你為放縱自己的慾望背叛了朋友,就如同喝下了一杯有毒的美酒,傷害了自己的良知。人類的克己行善,歸根結底還是為了完善自己。於人於己都有利的行為,就是高尚的利己主義。於是我愛上了理性人生,從遵循良知中尋找快樂。
在後來的人生中,見到無數以忍為德之人。曾去一大國企職工宿舍,見到很多老工人祖孫三代居於狹窄的陋室之中。那些老勞模奉獻30多年後帶著一身病痛退休了,房子也沒分上。與此同時,廠長卻連孫子的房都準備好了。有些老工人勤勞幾十年,近退休時被幾萬元買斷工齡下了崗。一些有「小算盤」的工人,卻早早停薪留職出去掙錢。企業倒閉後,「嘎小子」們變身為家境富足的小老闆,過去的「好工人」成了無謀生之道的弱者。循規蹈矩者總是吃虧,所以「好人無好報」,竟成了當代流行詞。
當代的年輕人從小就明白,自己活得好就是對社會最好的回報。他們的腦海中沒有傳統中「好人」與「壞人」概念,只有「強者」與「弱者」之分,從小就被教育要當強者。學習成績要成為班裡前三;考大學要上北大、清華、211工程認定的學校;學歷最好碩士以上;工作單位要進世界500強,進壟斷企業,進國家機關。人生成為一場無止境向上攀升的競賽,是弱者就要挨打。大家庭式的管理模式被認為老土,叢林法則橫行於各個單位。量化考核在無情地淘汰弱者,讓員工天天有吃不上飯之憂,生活於驚恐之中。老好人被人憐憫,現在是強人時代。人人都被捲入了競爭,任何行為背後都有經濟利益。
在後來的記者生涯中,我曾因一心想出好稿被同仁指責為「自私」,我回敬道:不想當「名記」的記者不是好記者!到底怎麼做才是「好人」?我以為,以奉獻者面目出現的好人,內涵已經太單薄。好人,不僅是克己助人者,也應該是自強者,自強才能創造更大的社會價值。
奉獻文化淵遠流長。奉獻,曾被當成弱者的義務。很久以前,國企工人幹著最苦的活兒拿著最低的工資,養育著龐大的廠辦行政人員;農民以其極端的吃苦耐勞、極低的維持生命消耗,支援著城市化及工業化進程。「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口號,在鼓勵奉獻同時,也縱容了另一個階層的氾濫的特權。
城市拆遷時,在拆遷辦眼裡,告示一出麻利走人的就是顧大局的「好人」,結果最先走的補償最低,釘子戶只要不到自焚的份上,補償最高。開發商以低價拆遷高價賣房一夜暴富。拆遷辦嘴裡的「國家利益」,其實就是開發商自己的利益。
常在報道中聽到克己「奉獻」的好人好事:或一年到頭只吃鹹菜稀飯,或母親臨終都來不及去見一面,或不顧自己孩子的安危。這樣的行為很偉大,但我不敢苛同這樣的徹底的捨己。我以為,在履行社會責任同時,人也要善待自己,善待至親,不能忽略任何生命。
有個熟人被人稱為「好人」。並不富裕的她待自己到了吝嗇的地步。成年累月不穿一件像樣的衣服,不吃一點像樣的伙食;對父母子女卻無比大方,大包小包買去孝敬父母,孩子要多少錢眼睛都不眨。結果呢,父母子女全不自覺地把她當「下人」,她偶爾小小享受一下,倒讓家人都看不慣了。對外人,她也一向忍讓成性,人家出言不遜她也從不計較。時間長了,朋友也就根本拿她不當回事,聚會時也把她支來支去。
有位相熟女士為人厚道,自己傾其所有買房後,房產證寫的是女兒、女婿的名字。可她喪偶與女兒女婿一起居住後,兩個年輕人卻把她當成帶薪的保姆,成天勞累伺候女兒一家三口,年輕人還動輒對她惡語相加。已無家可歸的她,經常以淚洗面,後悔沒有給自己留下後路。
相反,很多父母在盡到對子女的養育責任同時,也不忘善待自己,給自己保留充分的生存空間。他們去繼續教育的大學充電,鍛煉身體,旅遊交友,盡情享受生命的快樂。這樣經濟獨立、健康的前輩才更受兒女尊敬。誰都願意有一個充滿活力與自信的母親,而不是邋裡邋遢的黃臉婆。極端的「利他」,結果往往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
早有哲人說過,「只有愛自己的人,才能去愛他人;只有自己是太陽,才能照耀他人。」
當代年輕人更喜愛的是比爾蓋茨、巴菲特、陳光標式的「好人」,他們都是先致富,再高調散財。有人說陳光標做騷,更多人說,這樣做騷的人多了,中國也就有希望了。你可以選擇默默無聞做好事,也可能選擇風風光光做慈善,只要自身足夠強大。
當然,如何做人每人都有自己的標準。有位朋友本來已經離異,可當前老公與前公公都重病纏身時,她又回到了那個家庭,擔起了照顧兩個病人的重擔。有人說她精神有毛病,她卻坦然說,這麼著我心裡踏實!如此行事,不由人不佩服!
縱然有千百種「好人標準」,但與人分享生命的快樂,大概是永遠是善的靈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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