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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車事故遇難者家屬打出橫幅要求調查事故真相。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距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已超過120天,11月20日是動車事故調查報告遞交的截止日期,但關於是次慘案,官方至今未有說法。日前有北京媒體《京華時報》引述事故調查專家組副組長王夢恕的話稱,技術層面的調查結果顛覆了此前認為信號技術存在缺陷是導致事故的說法,提出組織和管理不善是動車事故形成的主因。不過本報記者21日致電溫州動車事故調查專家組副組長王夢恕,王夢恕的秘書告訴記者「該報道不是實事求是」。
據《京華時報》報道,溫州動車事故調查專家組副組長王夢恕20日透露,調查報告中事故的主要原因將此前的對設備和技術問題的質疑扭轉了,組織管理不善將成為動車事故的主要原因。由專家組負責撰寫的技術層面的動車事故調查報告已經於9月底完成並遞交,動車調查報告餘下的責任認定問題和處罰問題均由相關部門研究後給出處理意見,國務院批覆後會發布。
設備未管好 操作又不當
王夢恕表示:「經過調查和實驗,動車信號技術和設備可以說沒有問題,最大的問題是人員和管理的問題。」王夢恕強調,當地管理部門沒有將設備進行很好的管理和使用,造成設備損壞出現故障,加上故障後人工操作不當,釀成了最後的慘劇。
據動車事故調查組專家組成員介紹,事故發生後,調查組立即對事故車輛殘骸等有關物證、數據資料進行了封存和保護,同時調取解讀分析了事故前後的錄音資料以及機車綜合無線通信設備等裝置、儀器、設備的全部信息。
事故3個月 報告無蹤影
之前有一種說法是雷擊引發了這次事故,對此,王夢恕表示,當時7分鐘雷擊了100多次,歷史上是沒有的,這是一個方面。但組織管理問題是主要問題。設備平時沒有好好保養,在雷擊之後出現了故障。王夢恕說,事故發生後,針對防雷擊技術的設備改進和技術提高,包含的內容很多,目前還在研究。
根據中國國務院相關規定,此類事故調查組應該在發生之日起60天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曾表示,國務院溫州動車事故調查組爭取在9月中旬向社會公佈事故調查結果。但時至今日,未有相關部門和官員對調查報告遲遲不能公佈作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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