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於沙田體育學院擔任物理治療師的男子,於2年前農曆年廿八因腳痛及發燒入住仁濟醫院,但院方疑沒有即時處理他的腳痛,令他於年卅再入院,更懷疑染上食肉菌,險被砍腳,幸屬子虛烏有,但大腿事後長有肉瘡,接受3次手術,令到大腿傷痕纍纍。事主早前入稟區院向院方索償。
投訴3答辯人專業操守
原訴人黃雨露(48歲),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在仁濟醫院駐診的醫生陳凱盈、仁濟醫院及醫院管理局。黃雨露在入稟狀指,他在2009年1月24日至3月6日,在仁濟醫院接受陳醫生的醫治時發生醫療失誤事件,令他因事故而受傷,遂入稟投訴3名答辯人的專業操守,及要求作出賠償。
黃昨不在香港,根據黃母透露,兒子於當年農曆年廿八因發燒、腳痛入仁濟醫院急症室,但院方無理會兒子的腳痛問題,兒子亦即日出院,至年卅,兒子又因發燒及腳痛入住仁濟醫院,其間亦有向護士投訴腳痛,但所得回應是:「發燒不是這處痛,便是那處痛。」
疑染食肉菌險被切腳
翌日醫生發現兒子右腳變黑,懷疑食肉菌入侵,一度考慮要切除其右腿,幸在兒子的小腿開了3個小洞,取組織化驗後證實不是食肉菌。
不過大腿其後長了如拳頭般大的5個肉瘡,當時醫生認為肉瘡是淋巴感染,更為兒子施了3次切除手術。事發至今已2年,黃母指兒子仍需覆診,但院方至今仍未找到病因,醫生更形容他「執番條命已好好彩」;亦因為手術及多次化驗,兒子的腿已傷痕纍纍。黃母不知道兒子的索償金額,但亦不滿院方未有理會兒子的多次腳痛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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