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潔華
「酷」,引來了許多誤會與幻想。
青少年想「酷」,但許多徒有姿勢,學電影中人戴「黑超」抽香煙,穿企領大衣,擺出chok款。但惺惺作態學Mark哥的人,正好是酷的相反。酷的電影人物,原型是憂鬱的阿倫狄龍、沉默寡言的奇連伊士活、雨夜怪客的查理士布朗臣、鐵漢史提夫麥昆、日本盲俠聽聲劍……那些戰後冒起的典型都比他們的實際年齡早熟,且都是惡劣環境下的生存者。相比之下,我們都缺乏酷的社會條件。
少女們心目中的酷男極富挑戰性,挑戰著女性能力的底線,即如何可以征服他們,使他們享受自己的愛與蔭庇,換言之,挑戰著她們母性的能耐。此等酷男大多難開金口,態度淡漠,滿有「性格」?她們對性格的理解其實是心理上的「滯留」(fixation),這些人不易相處,極可能是因為成長時候的「毛病」或問題。因此令女人認為是「酷」的男人,是一種「需要」的呼召,愈艱難愈冷漠愈酷,愈令她們死心不息,眷念不忘。相比之下,健康老實可靠的男人便顯得乏味沉悶。
今年美國《時代周刊》「至酷人物委員會」選出的酷人,是使我高興得拍案叫好的賴恩˙高斯寧。他在「情書」中的表現不及「Fracture」,然後是「藍色有情人」,繼而是「Drive」使我心醉。在後者飾演冷面殺手兼又柔情無限的他,吸引力並非來自俊俏的面孔,而是他整個人的存在狀態。正如「至酷人物委員會」的定義:他不會在任何一個角色裡表現得不自在,而酷就是您如何在您自己每一吋的皮膚裡感覺舒適。
賴恩當然也有個不平凡的童年,在加拿大跟單親母親「家學」,跟他人來往並不活躍,但這造就了他滿不在乎的自在。酷,是學習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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