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0名區議會參選人及市民,於本年初向法庭提出選舉呈請,其中6名呈請人昨就呈遞法庭文件程序,向法庭作出陳述。其中有律師代表的「阿牛」曾健成及西環選區民主黨莊榮輝等,表示願意就一般的規定提交最高限額的訴訟保證金2萬元,惟沒有律師代表的南區選區巿民程樂蓀有打退堂鼓之意,昨特意詢問法官「如果唔搞有甚麼手續」。
昨日共有6名呈請人,包括有律師代表的柴灣樂康選區的社民連曾健成、美孚選區的公民黨王德全、西灣河選區的泛民支持者陳顯中、西環選區的莊榮輝,另有民主黨成員林浩揚及南區選區巿民程樂蓀。
林浩揚稱正申請法援
其中曾健成等4人表示願意呈交一般規定的最高限額訴訟保證金2萬元。林浩揚則被要求於今日提供呈請通知書,他則稱正申請法援,希望法庭將訴訟保證金下調至5,000元,惟法官要求他須於本月20日呈交有關誓章,至1月30日才進行聆訊以作定奪。
程樂蓀因其對手屬自動當選,被質疑已過了呈請期限才提出呈請,惟法官仍允許其呈交通知書及保證金誓章,但他卻反而詢問法官,若終止申請能否取回入稟費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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