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最近,政府與港鐵公司聯合推出荃灣西站上蓋地段公開招標,結果只吸引到4家地產商參與投標,由於這4家地產商的出價均未達到港鐵公司與政府的最低要求,因此流標了,招標不成功,土地收回等下一次適當的機會再推出。
不少評論皆認為這一次投標不成功的原因之一是這是一幅限呎地,地產商必須興建相當數量的小單位住宅,目前,香港住宅市場兩極化,豪宅每平方呎的價格是非豪宅的許多倍。因此地產商皆爭著建豪宅,可是,要建豪宅,每單位的面積總不能太小,僅400平方呎至600平方呎的住宅如何豪得起,最小的豪宅,一個客廳已超過1000平方呎,也許,限呎地是新鮮事物,地產商仍然很謹慎地出價,港鐵與政府也缺乏經驗為這些土地估價,因此認為出價太低,不接受。
不過,我相信隨著越來越多的限呎地推出市場投標或拍賣,政府與市場也就逐漸能掌握這類土地的價值,能夠成功、正確地估價,政府不會賤賣土地而地產商也有合理的回報。
限呎地是新鮮事物,是值得推行的,這可以使到同樣面積的土地可以建更多單位的住宅,滿足更多家庭的需求。實際上,我建議除了限呎地之外,政府也可以推出限收入的地段拍賣或投標,讓地產商在這些地段上建住宅,而這些住宅的購買者必須是家庭收入不超過某個水平者,買入者將來轉售時,也只能賣給同一水平收入者。當然,這個收入水平可以隨通脹率年年更改,這樣,較低收入者也可以買得起樓。因為地產商定價時必須考慮這些人的收入,不可能賣得太貴,否則賣不出,地產商自己虧本。限收入土地實際上也可以視為居屋的替代品,分別是由對市場更加熟悉的地產商開發這些住宅而不是政府,限收入土地比居屋方便處理,因為限收入的收入水平可以分很多種,舉個例子,家庭年收入不超過50萬元者為甲種,家庭年收入不超過40萬元者為乙種,家庭年收入不超過30萬元者為丙種,家庭年收入不超過20萬元者為丁種,這類房屋雖為私人住宅,但是只能自住不能出租。只要政府混合地推出相當數量的限收入地、限呎地,就能滿足各種各樣的市場,各種各樣的需求,各種各樣的收入群的負擔能力,地產商建好屋,自由定價,地產商自己知道市場的承受能力,知道自己應該出什麼價格買下這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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