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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爭產的六人是已故隱形富豪「的士招」招友全與元配所生的子女。 資料相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綽號「的士招」的隱形富豪招友全,2004年去世時遺下估計逾10億元資產,元配6名子女卻指父親死前立下遺囑將所有遺產轉贈二太的決定是受精神問題影響,雙方對簿公堂。法官潘兆初昨裁定二太鍾群英勝訴,他解釋儘管一向愛錫子女的「的士招」因與子女關係轉差而更改遺囑,但沒有證據顯示他受到精神問題影響。法官同情子女們雖對結果難以接受,但希望他們振作。
終年55歲的招友全因急性心肌梗塞,於2004年12月4日去世。三太陳冠卿昨由親友陪同,代二太鍾群英到庭取讀判詞,當律師替她講解結果後,她的親友即場向她道賀。
醫生專家皆未能證實
法官潘兆初於判辭中集中分析「的士招」於2003年更改遺囑時的精神狀態。他引述元配王美英的6名子女指,在他們眼中「的士招」是一名好父親,得知他更改遺囑後大吃一驚。長子文虎指父親當時服食很多不同的藥物,又表現神怪,但各子女均未能證實父親精神有問題;而替「的士招」工作的大律師、地產經紀,均表示他精明能幹、心思縝密,當時跟他相處並沒有任何異樣,就連醫治他多年的醫生及精神科專家,也沒有證實他患有腦退化或任何精神問題。
潘官又從「的士招」與子女及二房的關係著墨,表示顯然經過「置富」及「常平飯局」事件後,「的士招」與長房子女關係疏離,而更改遺囑「不會留一毫子予王的子女」。前者是1999年10月,受命照顧元配子女的三太發現置富花園單位失竊,遂派人鋸開門鎖,但元配知悉後與她衝突而掌摑三太;後者是於2003年4月,元配在內地常平燒炭自殺,「的士招」與親友趕至探望,長房子女卻向他表現惡劣態度,令他立心轉贈遺產予二太。
公司用二太名顯示親近
潘官指,雖然「的士招」為人獨裁、易動怒,自命事業成功而喜於子女前表現,但從子女的證供顯示,他不失為一位好爸爸,所以子女才質疑他更改遺囑。但潘官強調,這只可將「的士招」看成是為人不公或不講理由,但不代表當時他更改遺囑時受精神問題影響,反而他跟二太同居20載,與她非常親近,又將其的士公司以二太命名,令潘官更為相信「的士招」願意將遺產交託二太。
潘官亦提及,於2003年替「的士招」處理更改遺囑的女律師蔣小姐,在發現招友全將子女摒除於遺產受益人時亦感到擔憂。潘官希望他們忘記這個殘忍的現實,努力邁向人生新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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