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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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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不強制投票前交出手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20]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選舉即將舉行,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表示,在將來的選舉當中,不會強制要求選民在投票前交出具拍攝功能的手機或相機,但會呼籲選民在投票期間不能拍攝,並警告倘觸犯有關選舉條例者,可能會被判罰款和最高可監禁6個月。

 李柏康昨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在過去多次選舉中,均未出現過有選民因拍攝投票過程而被檢控,而要求選民投票前交出財物在執行上亦有困難,加上選舉管理委員會不希望以過於懷疑的態度去處理投票的選民,以免造成擾民,故當局不會強制要求選民在投票前交出具拍攝功能的手機或相機,但選管會會提醒在場的票站工作人員留意情況,倘發現有人拍攝會加以阻止,並提醒觸犯法例者會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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