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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中平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裁定壹傳媒旗下的《忽然一周》和《FACE》周刊,早前偷拍藝人黃宗澤、王浩信和陳自瑤在住所內的起居情況,是嚴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專員蔣任宏認為,雜誌以不公平手法,收集藝人個人資料,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指無論甚麼身份的人士,私生活都應受保護,不應被剝削。香港演藝人協會立即發表聲明,歡迎公署裁決。壹傳媒旗下報刊跟蹤偷拍,侵犯私隱的惡行早已罄竹難書,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的裁判彰顯了正氣,表明新聞及採訪自由並非不良傳媒侵犯私隱的藉口。
新聞自由非侵犯私隱藉口
去年六月,《忽然一周》記者由遠處偷拍藝人黃宗澤在住所的相片,包括他的裸照,而《FACE》周刊則拍到王浩信和陳自瑤在住所內親熱,人證物證俱在,侵犯私隱已無異議。而且偷拍內容涉及藝人的隱私生活,裸體照片,加上露骨字眼,相當下流低俗,一味製造腥色內容,毫無傳媒操守,當時已引發社會各界的批評,無�言蝯o表聲明,譴責偷拍行為。然而,兩間雜誌社直至昨日仍死不認錯,指照片有公眾利益,因為涉及藝人曾經否認同居云云,令人啼笑皆非。試問藝人的感情生活,是否同居,以至他們裸露的身體與公眾利益何干?與公眾知情權何干?兩間雜誌社不要將自己為刺激銷量而作的下三流行為,套上新聞自由的光環,他們保障的並非新聞自由,而是侵犯他人私隱以及宣淫販賤的自由。
事實上,壹傳媒旗下的報刊偷拍藝人的惡行已非首次,《忽然一周》和《FACE》多次被投訴侵犯他人私隱,《蘋果日報》及《爽報》也是屢犯淫審條例,《爽報》在短短幾個月內收到二百多宗投訴,二十三項物品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可見腥色編採方針一直是壹傳媒奉行的路線。但直至這次當局才有較嚴厲的批評,令人感慨正義是來得太遲。
對於這些敗壞社會風氣的報刊,社會一直期望當局依法懲處,尤其是侵犯私隱、色情內容確實觸犯了法例,更加不能姑息。但結果每次判罰不是從輕發落,就是勸喻幾句了事,在立法會討論時反對派議員更是不斷包庇,連《爽報》名字也不敢提,巧言令色為壹傳媒開脫罪行,令其更是肆無忌憚。因此,這次私隱專員公署應支持並協助受害人循民事途徑控告兩間雜誌社,淫審署也應研究加強檢控及處罰能力,甚至可研究引入扣分制等制裁違規傳媒。社會也要向反對派議員施加民意壓力,令他們不敢因為收了黎智英獻金,就為淫媒保駕護航。
激發眾怒 自食其果
壹傳媒旗下的報刊宣淫販賤,屢屢侵犯他人私隱的惡行不但引發眾怒,而且也受到社會大眾的抵制。先是《爽報》宣布不再印發晚報,而壹傳媒上半年度的報刊銷量更錄得顯著的下跌,期內《蘋果日報》每日銷量跌4.9%、《壹周刊》每周銷量跌4.8%、《忽然一周》銷量跌8.7%、《FACE》銷量跌14.2%。集團早前甚至發出盈警,預期全年虧損將顯著上升,這不但反映社會各界都以實際行動去抵制壹傳媒旗下報刊,導致銷量直線下跌,而且更說明壹傳媒偏頗的編採方針及政治取向得不到市民支持。壹傳媒如果不改弦易轍,仍然堅持在報道上宣淫販賤,在政治上「反中亂港」,只會受到社會大眾的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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