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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劉公子」的被告劉定成(最近鏡頭)因非禮及恐嚇男藝員罪成須還柙候懲。
曾捲入警察裸照醜聞的富家公子劉定成,17年後再因拍攝男藝人艷照而被控,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非禮A及刑事恐嚇A和D先生等3項罪名成立,非禮B先生則罪名不成立。法官練錦鴻直斥劉利用財勢及所謂的人脈向容易受騙男子狩獵,行為與道德均可恥,近乎「勒索行為」,須判處監禁,乃下令即時將劉還柙至6月12日,以候其心理醫生檢驗及背景報告後宣判。
似料有「不測」 平民裝上庭
向以風騷見稱的劉定成(62歲)聞判即時面有難色,當練官表明要將他還柙監房,劉深呼吸後便隨懲教員等候囚車送往荔枝角收押所。劉亦似預感會有「不測」,故昨晨未有帶備名貴鑽錶及鑽戒到庭。據悉,當大狀及律師到法庭囚室探望時,劉第一句即對大狀說:「你知唔知我點解唔喊。」
主審暫委法官練錦鴻在判詞中分析3名事主A、B及C的證供,強調事主A的證供雖不全面,但每當憶述被非禮的情況都很詳盡,並向法庭解釋當年未有報警,原因包括年輕初出道、不懂處理事件、被告是透過模特兒公司介紹而害怕開罪被告及公司,及真心相信被告會介紹工作給他。
證人A面帶怒氣證非自願
法庭認為A誠實可靠,控方向法庭呈上2本在被告寓所檢獲的照片中,可見A的表情是極不情願、不自然甚至有點憤怒。由於A被非禮事隔9年,部分細微證供有出入是可理解。練官認為被告是蓄意在A不同意情況下撫其下體及體毛,甚至威嚇將對方拍下的照片上載於同志網頁,被告的出言威脅應預計A的名譽將受損,尤其香港是一個較保守的社會,故裁定被告非禮及刑恐A兩罪成立。
至於案發時為兼職模特兒的D先生年輕,較易受騙,被告在街頭主動兜搭後便與D到雪糕店交談2小時,翌日在被告寓所逗留4小時之久,法庭認為D為了爭取拍廣告機會而與被告詳談是合理,雖然辯方以被告和D「一拍即合」互相發生同性戀關係,後來D欲取回相片不果而誣告被告,但法庭認為辯方全無根據,乃裁定被告刑事恐嚇D罪成。
誘惑笑容拍照 B證供存疑
練官續指,從B先生遭被告拍下的照片中可見B臉帶笑容,且表情帶著誘惑,有種挑釁的神情,相中完全察覺不到B有任何不安,乃裁定B是自願拍下該等艷照,假若B對拍照感到厭惡,應對當日發生的事記憶猶新,但B卻忘記拍照後還隨被告晚飯等。但法庭認為B未有講出事實之全部,基於證供存有疑點,乃裁定被告非禮B罪名不成立。
辯方大狀貝敦求情稱劉定成畢業於男拔萃中學,後來在中大修讀社會學,畢業後開設一公司任董事總經理,之後一直沒有工作,現與90多歲母親同住跑馬地,未婚及無案底,要求法庭批准被告保釋以拿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練官反駁指被告罪行近乎勒索,須判處監禁刑罰。
「4anda」盧昕傑准保釋感後悔
至於劉定成誼子、「4anda」樂團成員盧昕傑(27歲)因受人指示致電恐嚇兼職模特兒D先生,揚言會上載對方之前拍下的「豔照」到男同志網頁以脅迫就範。盧早於開審前承認一項恐嚇罪,昨獲准保釋至6月21日判刑,等候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惟練官斥責他利用他人做出可鄙行為,行為亦不可饒恕。盧在離開法院時表示,對自己做過的事感到後悔,又稱無預料劉會罪成,希望法庭輕判。■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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