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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於古代社會的門第之見,是否也存在於現代社會呢? 網上圖片
龔敏迪
多次聽人錯將古建築的抱鼓石與門簪指稱之為「門當」與「戶對」。按照古建築學家劉敦楨在《河南省北部古建築調查記》的考查,門簪一般都是一到二對,它和抱鼓石一樣,都不能表示門第的高下。
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群望》說:「自魏晉以門第取士,單寒之家,屏棄不齒,而士大夫始以郡望自矜。」所謂「書香門第」,是在東漢末年的動亂以後,那些累世經學與累世公卿的家族,為社會所仰望,成為政治、經濟上的特權階級。而凡門第必有家學,無家學即不成其為門第。曹魏時期的九品中正制,也可以算是一種選舉制度,但以家族為基礎而盤踞於地方的門閥士族,很快就壟斷了薦舉權,於是「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就漸漸成了定局。到了魏晉南時期,出現了「王與馬共天下」的情況,皇帝也必須依靠他們的支持。
唐柳芳《氏族論》說:「郡姓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閱為之。」這些盤踞於地方的門閥士族自視甚高,所謂「士庶之別,國之章也」。梁武帝時,侯景上表要求娶王、謝大族之女為妻。梁武帝問書說:「王謝高門,非君之偶,可斟酌朱異、張綰以下諸大族的女兒。」氣得侯景發狠說:「待我得志,必將吳境子女全部配給兵士當奴僕!」王珣娶的是謝萬之女;王�^娶謝安之女;王僧達娶謝景仁之女,這就叫門當戶對。
《氏族論》說:僑姓以王、謝、袁、蕭為大;吳姓以姚、王為大;山東郡姓以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郡姓以杜、韋、裴、柳、薛、楊;代北虜姓則竇、元、長孫、宇文、于、陸、源。僑姓、吳姓、兩個郡姓加虜姓合稱四姓,「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選。」以前大家都重視修家譜,這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北魏又有新發展,《夢溪筆談》說:「印度有種姓制度,自後魏據中原,此俗遂盛行於中國」,後魏佛教大盛,所以也想借鑒印度的這個制度。隴西李氏自認為是大姓,聽到這個風聲,恐怕入不了高門,於是星夜乘明駝,急速趕到洛陽。可惜「四姓已定」,所以被人戲稱為「駝李」。與印度不同的是:三世公者曰「膏梁」;有令、僕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太中大夫者為「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就像強盜分贓一樣。但畢竟和印度國情不同,他們相互間也不容易買賬,於是又「定以博陵崔、范陽盧、隴西李、滎陽鄭為甲族」。最後越來越多,「大率高下五等,通有百家,皆謂之士族,此外悉為庶姓,婚宦皆不敢與百家齒」。
門第觀念一直影響到了後世,《西廂記》中,老夫人也因為「雖然不是門當戶對,也強如陷於賊中。」所以願意:「兩廊不問僧俗,如退得賊兵的,便將鶯鶯與他為妻。」在老夫人眼中,這自然是門不當戶不對的權宜之計。只不過這種做法,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南朝梁沈約的《奏彈王源》中說:東海王源將女兒嫁給富陽滿氏,「源雖人品庸陋,胄實參華」,現在兩家聯姻「士庶莫辨」竟然成了「實駭物聽」的嚴重事件了。
唐朝高士廉奉詔撰修《氏族志》,也因襲魏晉南北朝舊例,以李姓為第二,唐太宗大怒。最後以隴西李氏、趙郡李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和太原王氏,並稱「五姓七族」,宰相的李義府因不屬「五姓七族」,要為他兒子向河東崔氏求婚時,也遭到了拒絕。
柳宗元出身於河東柳氏,所以稱「柳河東」。杜甫從他曾祖父起,就由襄陽遷居河南鞏縣,卻自號「杜陵野老」、「杜陵布衣」,是因為關中郡姓杜首;韓愈是河內河陽人,卻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也因為昌黎韓氏門第比較高,他們都不能免俗。門第高了,不管它是否已經腐朽、老化了,多少還是可以自以為了不起的。蘇東坡遇上怕老婆的陳造,寫了一首詩譏笑他:「忽聞河東獅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陳造的夫人,就出自河東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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