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李樹甘博士
現時,有不少國家有就標準工時立法,規管僱員的工作時數及加班費的安排。然而,不是所有國家所推行的標準工時法例,都能有效讓僱員達致工作與生活的平衡。相反,有僱員為賺取更高的工資而加班,有關法例便變相成為鼓勵僱員加班的工具。僱員亦因長時間加班工作或額外兼職,令他們身心更疲累之餘,更降低生產力。
香港人一向以勤力見稱,標準工時會否成為僱員的誘因,令他們更願意加班或額外兼職?一旦香港亦同樣訂立標準工時法例,香港僱員又是否能夠真正享受平衡作息呢?至於收入不足的基層家庭,社會不會反對為他們提供支援,但以標準工時增加收入,可能代替投放更多時間照顧家庭,是否最適當?若要增加僱員實際收入,有沒有其他方法如透過教育和培訓、提升勞工的生產力、降低生活費用如電費、交通費等呢?在這個政策落實之前,社會需要思考訂立這個政策背後的目標,是希望增加收入,還是改善家庭生活質素?
僱傭關係唇齒相依
筆者相信,絕大多數僱主及僱員不希望政府所推出的任何與勞工有關的政策或措施,最終令勞資關係更緊張,須知道僱主及僱員是有著唇齒相依的關係,雙方均是對方的持份者。若有任何政策或措施在訂立後,令雙方關係更僵化,長遠亦對社會發展不利。因此,在推動任何勞工政策時,必須考慮到勞資關係的因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已展開對標準工時的研究,並將於本月底前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匯報研究的情況。
歸根究底,僱員要面對的,非單純工時長短的問題,乃是如何令不同行業的僱員,真正享受到工作及生活之間的平衡,而不會影響勞資關係,並維護甚至增加生產力,達致勞資及社會的多贏局面。此欄目將會有更多來自不同範疇的專家、學者及人力資源方面的專業人士,以不同角度作更深入的討論,讓社會各界對工作與生活平衡有更全面的思考。
(二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