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披露特首梁振英住宅有僭建物的《明報》,被《信報》指選擇在特首選舉後才披露事件,並在報道「出街」前向當時梁振英「溫馨提示」,讓對方速將僭建物拆除,「毀滅證據」。《明報》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信報》誹謗。《明報》總編輯劉進圖在誓章中指,《信報》的指控嚴重失實,故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劉進圖在提交法院誓章中稱,在《明報》刊出僭建新聞前兩天,梁振英深宵致電給他,主動問及該報是否正在調查他住所的玻璃棚。劉進圖當時問對方可否安排記者到大宅近距離視察,梁振英說無問題。翌日晚上,候任特首辦以書面回覆,承認玻璃棚可能是僭建,並於當日下午拆除。劉進圖指,《信報》的指控完全沒有事實根據,故編輯部曾發表聲明要求對方撤回報道,但對方律師回覆不會撤回其誹謗報道,《明報》遂控告《信報》及其副總編輯袁耀清誹謗,要求禁制他們再刊出有關言論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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