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擁5億身家的已故代糖生產商林金威,生前享齊人之福,與他同居18年的女友在他去世後4年,入稟高等法院聲稱林在生時一直有供養她,要求從林的遺產中領取生活費。但同居女友不幸於月前逝世,林的遺產代表昨以此為由申請將案件剔除。法官押後裁決。
隱形富豪林金威生前經營的彩富實業,在深圳設廠生產代糖。
林於1979年與妻在內地結婚,婚後育有4名子女,但1988年林又認識新歡陳小雯,自始同居了18年,並育有2名子女。林妻其後申請離婚,於1993年正式在加拿大辦妥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