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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強調條文已在各方面取得平衡。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昨日以31票贊成、7票棄權,三讀通過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昨晨復會,首先處理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將禁止恐怖分子籌集資金的範圍,由涉及籌集資金擴至所有財產,並將為恐怖分子以及與他們有聯繫者,籌集財產或尋求金融等服務定為罪行。
工黨主席李卓人在發言時反對有關草案,聲言近年國家領導人訪港時,警方往往以預防恐怖襲擊為理由「打壓巿民示威表達的自由」。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強調,防止恐怖分子籌集資金,是反恐工作的重要部分,倘草案未能通過,打擊清洗黑錢的國際組織可能會加強對香港的審查和監察,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回應時表示,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實國際組織就修訂《反恐條例》的具體建議,倘香港無法落實有關的實質建議,該些有可能進一步收緊對香港的審查和監察,故香港有需要盡快通過《條例草案》,又強調有關條文已在各方面取得平衡,當局在履行執法職責的時候亦會謹慎地依法行事。
草案最終於昨晚獲立法會大比數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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