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日前最新出版的《東周刊》報道稱,廉政公署防貪處的「調查報告」發現,由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及香港小童群益會組成的信息共融基金會,在推動「上網學習支援計劃」時有「8弊端」,包括「帳目混亂」及「濫用公帑」等,昨日出版的《蘋果日報》亦轉載了有關內容。iProA昨日發出澄清聲明,指近日傳媒所作該會及信息共融基金會運作相關事宜的失實報道,有誤導公眾之嫌,該會深感遺憾,又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被指濫用公帑狂加人工
有關報道引述廉署防貪處的「調查報告」稱,有iProA職員兼任信息共融基金會的工作並以公帑支薪,兩名員工獲大幅加薪5成,被質疑是脫離市價;在招標及採購時亦「問題多多」,包括由公帑支付的電腦訊息管理系統,版權竟歸開發的外判商擁有,而非由支付費用的政府及基金會享有;在審批申請以分期付款形式買電腦時,把關不嚴致容易令人重複申請,又指其中有一成一人在第二個月已「斷供」,是因為基金會「懶追討」,令壞賬須由公帑支付等。
iProA昨日發表聲明,指有傳媒報道信息共融基金會有所謂「帳目混亂」或「濫用公帑」的事情,與事實不符,強調信息共融基金會是根據「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招標要求,以獨立機構的身份推行計劃的,其中由iProA和香港小童群益會作為核心夥伴,故其董事會由iProA成員、香港小童群益會成員、獨立人士各佔約1/3所組成。
稱屬廉署例行審計活動
聲明澄清,報道中廉政公署防貪處於今年1月就基金會運作所公布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報告,是源於就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進行的一項例行審計活動,並非「秘密調查」。審計已於數月底前結束,信息共融基金會已就廉署審計報告所作建議,向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獨立小組及廉署防貪處作出妥善回應,並得到相關部門接納。
就報道中的具體指控,聲明解釋,iProA負責擔任信息共融基金會工作的員工,由於部分需要處理該會的日常工作,故該會亦按照比例與信息共融基金會計算相關薪酬,這和市場外判工作的做法相類似,而所有收費必需經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批准,故不存在違規行為,而iProA更沒有向員工大幅加薪,今年員工的薪酬調整只是按通脹、同事表現及市場水平而定,其調整幅度亦與市場相若,由於iProA員工加薪沒有在與信息共融基金會的現時服務合約中反映,有關費用是由iProA負責。
就審批及壞賬問題,聲明指,基金會向受眾提供服務時,是以家庭為單位。受眾家庭必須向基金會提供「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或由學生資助辦事處發出的資格評估申請結果通知書或資格證明書以作核實及存檔,才能申請服務,受眾家庭的資格得到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核實,故已足以避免「重複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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