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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總部位於彌敦道恒利商業大廈4樓,每年租金約30多萬元。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民主黨傍晚召開記者會解釋事件。何俊仁表示,他們只是受委託以代名人身份持有Sound Factor的股份,並非其個人擁有,立法會沒有要求議員申報以代名人身份持有的股份,故認為毋須申報。而Sound Factor除了以低於巿值租金向民主黨租出物業外,便沒有經營其他業務,租金收入全數用於支援民主運動,強調他與李永達都沒有收過任何股息、袍金或其他利益。他又指,Sound Factor的幕後大股東是商人于品海,由於公眾關注事件,他徵得于品海同意後公開身份。
恫言法律追究傳媒
民主黨傍晚召開記者會,由何俊仁和民主黨中常委羅致光三人解釋事件。何俊仁稱,自己除了Sound Factor股份代名人,還是Sound Factor董事,公司另一名董事是民主黨中常委羅致光,公司由他們二人共同管理。他又表白,對前日報道中所用的標題及內文的一些指控感到遺憾,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並研究向廉署舉報:「你用這樣的標題,好像已經有了結論,指我們漏報,對我們非常不公平。」
羅致光稱,Sound Factor的性質有點像民主基金,出租物業予民主黨作總部辦公室外,便沒有其他業務,租金收入除了應付管理費等支出外,餘額用來支援民主工作,譬如資助網台「青台」及一些民主運動人士被控告的律師費。
對於有前民主黨成員表示對總部並非民主黨資產一事不知情,何俊仁表示每個民主黨中委都會收到一份民主黨的資產負債表,民主黨的總部辦公室單位不在資產一列中,故此每個民主黨中委都知道總部並非民主黨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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