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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幼子張嘉偉 。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23年前做過埠新娘的印尼女華僑,去年涉在粉嶺華明h寓所,以鐵鎚重擊丈夫頭部將其擊斃。她昨於高院否認謀殺罪受審,被告2名兒子於庭上形容父母關係如陌路人。
來港相睇結婚 夫無給家用
誠心向佛的女被告劉翠花(45歲),根據警方會面錄影片段,她自稱出生於印尼農村,但印尼文及漢字均不懂。於1988年由親戚介紹來港跟數名男士「相睇」,包括案中死者張作財(53歲)。她全都不喜歡,但親戚認為使了不少錢,要她隨便找一人,她只好選了張,且一星期後便註冊結婚。起初她不用到街市替丈夫賣魚,至幼子讀幼稚園高班,她便到魚檔幫忙,丈夫支付月薪約3千元,且包食包住。
1990年長子1歲大時,舉家遷至粉嶺華明h公屋,但丈夫仍經常留在近魚檔的長沙灣寓所居住,2人偶有聚頭,但當時已分房睡覺。至2010年,張不用她到魚檔幫忙,更沒給家用,劉婦只好日間在長沙灣茶餐廳洗碗,凌晨則為港鐵列車清潔,月薪共約1萬餘元。
去年8月22日,劉婦在粉嶺華明h寓所涉嫌殺害丈夫,事後她致電同為印尼女華僑的鄰居求助,由其警員兒子羅偉發接聽。羅供稱,於晚上近8時半接到來電,劉婦稱殺了丈夫。他遂偕胞兄到其寓所查看,發現劉家的沙發被丟到大堂,走廊堆滿雜物。劉婦應門,羅見她面上有血點,入內便見其夫躺在廚房門口,頭部大量出血,旁有一柄鐵槌,他們見狀即離開,羅稱要報警,劉婦同意。
夫蹲地上 妻見鐵槌起殺機
開案陳詞指,劉婦供稱當晚跟丈夫因搬屋處理雜物問題爭執,對方曾緊勒她頸部,之後她往洗澡,出來時見到丈夫蹲在地上,旁邊有柄鐵槌,她突起殺機,想到用鐵槌扑丈夫頭部是最容易殺死他的做法。法醫證實張頭部有多處被硬物重擊傷口。被告2名兒子昨在法庭親述父母多年的關係。23歲長子張兆堂供稱,父親脾氣很好,但每周見母親面不超過數分鐘,父母很少交談,且常為錢銀問題吵架;幼子張嘉偉更形容父母關係如陌路人,只是生意拍檔。他憶述去年3至4月,舉家由長沙灣搬入粉嶺華明h公屋,但至8月中,父親「下令」母親丟掉寓所內的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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